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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是一种国家法律规定的鼓励政策,旨在帮助职业女性在生育期间维持生活水平。生育津贴的支付通常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具体金额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
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生育津贴作为一种政策支持,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和补偿。
保障女职工基本生活:女职工在生育期间通常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生育津贴提供了经济支持,保障了她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有助于其恢复劳动能力并重返工作岗位。
保障女性生育权益:通过提供生育津贴,生育计划补贴项目保障了女性的生育权益,减轻了因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确保了女性在生育期间的休息和恢复。
促进人口政策的实施:生育津贴作为一种经济激励手段,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生育,有助于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实施。
办理条件:
职工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2)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申领女职工流产、引产、放环、取环补贴、复通补贴、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津贴,申领男职工配偶生育补贴,单位应为其参保缴费满270天;(4)申领待遇时单位仍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并正常参保缴费;(5)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请办理。
办理对象:
产妇本人:如果产妇所在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产妇本人可以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产妇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一些单位会安排专门的人事人员帮助职工办理生育津贴事宜。
1.在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个人网办流程:
4.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拨付
5.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名称: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医保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1路公交车到那坡县人民广场下车步行100米至政务服务中心4楼医保窗口
办理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医保5号窗口
窗口电话:0776-6821739
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15:00—17:30
申办材料
如您符合条件,到线下窗口办理,需要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无 |
2 | 《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办理免提供 |
3 | 医疗费用发票 | 原件 | 1 | 纸质 | 医疗费用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可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查询的免于提供。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
4 | 病历资料(申报住院津贴的,提供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的出院记录;申报门诊津贴的,提供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的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境外生育提供病历资料非中文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和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5 | 出生医学证明(区外出生需提供) | 复印件 | 1 | 纸质 | 生育医疗费用在自治区外发生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注:境外生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非中文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和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 | 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 | 复印件 | 1 | 纸质 | 若医保系统能自动获取单位账号相关信息的,免于提供。 |
7 | 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应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加盖出具证明单位的相关业务章。 |
与生育医疗费支付同时办理可合并提供材料。 |
常见问题
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参保职工发生异位妊娠、葡萄胎住院医疗费用职工是否按基本医疗报销?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保职工发生异位妊娠、葡萄胎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按职工医保政策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
额外解释
参保女职工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