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一般是指在押的不动产(无异议、无查封)过户过程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 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
为什么要“带押过户”,有什么意义呢?
按照您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就可以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谁可以办理“带押过户”?
申请“带押过户”。买卖双方达成不动产买卖协议,约定同意“带押过户”内容,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后,即可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申请。
(一)买卖双方及原贷款银行需提供:
1.不动产“带押过户”转移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卖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2.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银行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交易合同
5.完税证明
(二)买方与贷款银行需提供:
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买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银行授权委托书
3.主债权合同
4.抵押合同
办理地址
地 址: 百色市那坡县睦边大道蓝天幼儿园(百马路店)西侧约120米
不动产窗口:0776-6805103
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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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买方是否需要办理购房贷款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一:
卖方房屋存在抵押,买方需办理购房抵押贷款
这种情况下需要买卖双方和各自贷款银行共同前往大厅申请,大致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协议
2.买方向银行提起购房贷款申请
3.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及各自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4.在买方抵押权设立后,买方贷款银行放款,卖方贷款银行在结清贷款余额后,原卖方的抵押权即可注销。
情况二:
卖方房屋存在抵押,买方无需办理购房抵押贷款
这种情况下,由买卖双方及卖方贷款银行共同前往大厅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卖方贷款银行在结清贷款余额后,原卖方的抵押权即可注销。
办理时限:如您双方符合以上条件,当场就能办结。
收费:住宅、车位(库)、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元/件,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常见问题:
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有出入的时候,以哪个为准?
解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名词解释
“带押过户”是指在押的不动产(无异议、无查封)过户过程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