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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公示
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解除监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止。若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被拖欠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那坡县城西开发区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6-680530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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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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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二期第一批)扶贫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安防工程(N01标) |
那坡县百合乡 |
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那坡分公司 |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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