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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防治水土流失,结合那坡县实际,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的那坡县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和公告工作,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那坡县水利局审核并结合各乡镇(街道)外业复核,形成那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划定成果预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预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4日,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那坡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776-6823565、0776—6822172,邮箱:np6822172@126.com,联系地址:那坡县百马路68号那坡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邮政编码:533900。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那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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