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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预算指标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公告期为10天(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5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开投大厦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6-6805520 npjhj@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12317
附件: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预算指标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那政函[2024]118号).pdf
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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