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8日 |
标 题:关于印发那坡县2020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县级配套艾滋病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那卫健发〔2020〕3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8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那坡县2020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县级配套艾滋病防治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那坡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8日
那坡县2020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县级配套艾滋病防治资金使用方案
为推动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169号)和那坡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那财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降低艾滋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监测检测和综合干预措施的覆盖面,完善免费咨询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三)扩大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覆盖,提高艾滋病治疗质量,有效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死亡率。
(四)结合婚检、孕(产)检服务,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通过母婴途径产生二代病例的发生,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五)加强发病诊疗服务人员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培训工作,利用性病诊疗平台开展高危人群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工作。
二、资金来源
2020年中央补助艾滋病专项资金101.00万元,县级配套艾滋病防治资金22万元,共计123.00万元。
三、项目分配及使用计划
(一)县卫健局工作经费39.3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0.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75万元)。用于召开各类协调会议,整合资源,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乡村艾滋病防治等工作;采购宣传资料并做好发放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对口支持、分级指导的工作职责,组织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下点督导检查工作一次;推进乡镇、村防艾宣传管理员防艾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村卫生室安全套和宣传材料放置率达98%以上;为相关部门开展防艾工作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培训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年度防治艾滋病考核评估工作。
(二)县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点工作经费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万元):用于开展抗病毒治疗、病人随访、监督服药、CD4细胞和病毒检测、药品管理以及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督导检查、患者交通补助费等。另外公安部门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人员、新入监在押人员进行入监前体检时,在送检单上增加HIV抗体检测项目,额外增加的检测费用由县防艾办在防艾经费中支付,确保检测率达100%。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综合防治经费15.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5万元)。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咨询检测、感染者及其配偶的随访、高危人群干预、实验室设备更新、实验室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工作。
(四)有关部门工作经费(县级配套资金)4.75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其中县宣传部、公安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教育局每个部门0.3万元共1.20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每个部门0.2万元共0.4万元;9个乡(镇)党委政府每个乡镇0.35万元共3.15万元。
(五)基层艾滋病防治宣传员专项补助50.4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调动基层防艾宣传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到位、随访干预到位,通过量化考核进行工作验收,对考核合格者发放的专项农村防艾补助资金,全县131个防艾宣传员,每村每月防艾宣传工作补助300元。
(六)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经费6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艾滋病防治母婴阻断工作,为孕产妇提供咨询检测、终止妊娠、住院分娩、药物阻断、实验室设备维护和能力建设、医学随访、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七)县卫生监督所工作经费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防艾各成员单位、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艾滋病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了解项目的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率;县财政部门要对防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0年那坡县防治艾滋病项目专项经费分配表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
2020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 ||||
单位: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0年3月23日 | ||||
序号 | 单位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县卫生健康局 | 艾滋病防治 | 30.60 | |
2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艾滋病防治 | 10.00 | |
3 | 县人民医院 | 艾滋病防治 | 4.00 | |
4 | 县妇幼保健院 | 艾滋病防治 | 6.00 | |
5 | 各乡(镇)卫生院 | 艾滋病防治宣传员补助 | 50.40 | |
合计 | 101.00 |
附件:2
2020年那坡县防治艾滋病项目专项经费分配表
项目 | 资金 | |
县卫健局 | 宣传教育 | 5.30 |
工作会议与业务培训 | 1.70 | |
防艾办日常工作经费 | 1.75 | |
小计 | 8.75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综合干预与管理 | 5.50 |
县卫生监督所 | 工作督导 | 1.00 |
县人民医院 | 治疗、随访经费 | 2.00 |
有关部门(宣传、广电、公安、司法、民政、科技、市场监管、旅游、教育、住建、人社、交通) | 工作经费(县宣传部、公安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教育局每个部门3000元,县住建局、交通局每个部门2000元) | 1.60 |
乡(镇)党委政府 | 宣传、培训经费(每个乡(镇)3500元) | 3.15 |
合计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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