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80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那坡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启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 专用章,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受理或初审的公共服务事项,在事项受理和办结时需盖章的,一律加盖“百色市那坡县XX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中具有与乡(镇)政府、乡(镇)各部门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目前所公布的《那坡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为第一批使用“百色市那坡县xx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事项,后续如有赋权、下放、委托或取消的事项,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应流程进行调整。
三、那坡县各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地址:
(一)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便民服务中心(城厢镇镇玉街28号)。
(二)百色市那坡县坡荷乡便民服务中心(坡荷乡坡荷街1号)。
(三)百色市那坡县龙合镇便民服务中心(龙合镇龙合街228号)。
(四)百色市那坡县德隆乡便民服务中心(德隆乡德盛街57号)。
(五)百色市那坡县百合乡便民服务中心(百合乡百合街1号)。
(六)百色市那坡县百南乡便民服务中心(百南乡百南街1号)。
(七)百色市那坡县平孟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孟镇平孟街10号)。
(八)百色市那坡县百都乡便民服务中心(百都乡百都街百都乡人民政府一楼)。
(九)百色市那坡县百省乡便民服务中心( 百省乡百省街1号)。
附件:《那坡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