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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2025年实施“千万工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奖励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25〕14号)

2025-03-11 08:57     来源:那坡县人民政府信息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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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我县实施“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研究,决定使用2025年度县本级衔接资金针对各行政村群众意愿高、积极自筹自建、投工投劳实施的人居环境改造、整治,以及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达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求的行政村进行奖励补助,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方案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选择,优先支持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坚持效益优先原则,优先支持群众自筹投入多、群众受益面广、村屯面貌改善大的行政村;坚持深度融合原则,把乡村建设与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全域旅游、农村社区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共抓共促;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第二部分: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必须达到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行政村建设整体规划较为成熟

二是群众意愿高,积极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原则上要达到10万元以上注:群众投工投劳以及出让土地、房屋部分可折算资金且有专账管理

三是村民自我管理机制比较完善,有村民监督小组或监事会,对开展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决策、 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是建设项目已于当年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是制定后续有效管理机制并发挥作用,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

第三部分:补助范围

对各乡(镇)申报的2025年度广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村进行奖补。奖补行政村所选自然屯的选择应具备以下几个参考因素:

一是优先筛选组织队伍强、群众基础好、号召能力强、执行能力强,能担当起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任务的自然屯

二是群众基础相对好,有1~5人带动能力强的非村干部的村民,能起到说话有力、管理有力、热心公益事业、有带头作用的队伍

三是原则上选择的自然屯应在20户(含)以上。

第四部分:奖补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要求

(一)奖补资金来源: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406万元。

(二)奖补资金使用范围: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主要包括农村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进村入户道路、公共基础照明、 供水保障、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村级基本支出、购买或租赁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美化绿化、务工工资、接待、会议、外出考察等开支。

(三)资金开支方向:购买项目实施原材料、充分挖掘村民在施工方面的特长,引导村屯结合实际组建建设队伍,达到评比标准的奖补资金。

(四)资金开支流程:一是屯级成立理事会,选出会长、财务、现场负责人、材料管理等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开支,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村委要做好对资金的监督;二是召开理事会,讨论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所需物资清单及数量;三是统计出自筹资金部分与申报符合投向的奖补金额;四是各项物资领取使用明细在项目实施阶段每月至少公布一次以上,施工结束再全部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各乡要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通过乡级评比,在各乡(镇)申报的2025年度广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村中(附件3),按照30%的占比原则,选出群众参与度高、建设行动快、实施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行政村,以每个村5000元的额度进行激励。

(五)项目资产权属: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资产权属归属行政村,纳入公益性资产进行后续移交管护使用,并及时对资产进行盘点录入三资监管平台。

第五部分:补助方式及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行政村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 元,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补助资金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第一期启动资金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批复奖补行政村名单后,即下拨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第二期资金拨付根据各行政村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最终使用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申报金额扣除第一期启动资金后总量不能超过10万元。

第六部分:部门职责分工

(一)各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台账收集并提交行业部门审核及奖励申报,全面统筹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管控好补助项目资金调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全程指导审核把关;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户厕改造方面及新农村建设等内容;

(四)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垃圾卫生治理方面内容;

(五)县交通局负责指导道路工程方面项目建设;

(六)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利工程方面项目建设;

(七)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指导负责排污工程方面项目建设

问:实施“千万工程”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造就万千美丽乡村,最终目标是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我们在实施“千万工程”过程中,始终把增进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群众视角,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断解决好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在共建共享中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农民参与乡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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