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6840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单位:百都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8日 |
标 题: 百政发〔2022〕14号 百都乡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法律顾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百政发〔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 |
效力状态:失效 |
百政发〔2022〕14号
百都乡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法律顾问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那政发〔2015)18号),经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确认我乡法律顾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谢美芳同志为百都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因工作调动或不再从事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的,不再担任法律顾问。
二、聘请期为1年,从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
百都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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