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85944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单位:中共百合乡委员会 百合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
标 题: 百发〔2022〕12号 关于对百合乡第一批文明村、文明单位和第一届百合乡文明家庭进行表彰的决定 | |
发文字号:百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百发〔2022〕12号
中共百合乡委员会 百合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百合乡第一批文明村、文明单位和第一届百合乡文明家庭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经过严格规范评选,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对百合乡那乐村等4个文明村,百合派出所等2个文明单位和许铭家庭等9个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文明村、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百合乡发展作出新贡献。
全乡各村、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两纲要一条例”即《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附件:百合乡第一批文明村、文明单位和第一届百合乡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名单
中共百合乡委员会 百合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百合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
百合乡第一批文明村、文明单位和第一届
百合乡文明家庭名单
一、第一批百合乡文明村
百合乡那乐村
百合乡清华村
百合乡念银村
百合乡大华村
二、第一批百合乡文明单位
百合派出所 百合乡卫生院
三、第一届百合乡文明家庭
梁明海家庭 黄彩凤家庭 李颖慧家庭
劳大明家庭 黄永先家庭 陆振平家庭
韦高益家庭 许 铭家庭 梁朝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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