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4407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单位:百省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4日 |
标 题: 百政发〔2022〕20号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省乡2022年低保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百政发〔2022〕2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4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省乡2022年低保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百省乡2022年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省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百省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 4月24日印发
百省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我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确保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决定在我乡范围内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对全乡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多房有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对象进行清理;对未享受低保救助且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经核查符合纳入低保的及时按相关程序纳入低保对象,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做到低保救助“不错保、不漏保”,全面提高我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时间安排。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10日集中开展大排查,此后按每季度末开展一次专项动态核查。
二、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低保救助对象
1.全面核查家庭情况信息。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认真对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逐户对在享低保救助对象采取实地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核查发现存在不符合享受低保的9个情形之一(详见附件1)的按要求清退,通过群众申请及核查等方式,及时把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做到符合享受低保救助条件一户不漏,不符合享受低保救助条件一户不进,不错保、漏保。
2.精准定位低保对象救助类别。低保救助执行分类施保,切实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各村要按照:一类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别困难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二类是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 ;三类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的标准,对在享对象逐户进行核查定位,确保救助对象救助类别精准。
(二)完善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定期复核。利用全区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全区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村要积极配合,采全信息,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
(三)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各村要加强与民政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及反馈,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新对象及时申请纳入。
三、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乡低保核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乡2022年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麻亮 乡党委书记
罗泽彗 乡党委副书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廖胜海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赵天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高磊 那龙村包村工作队长
卢威铭 那龙村支书
陈 良 规六村包村工作队长
陆律钦 规六村支书
岑家科 上华村包村工作队长
杨凯 上华村支书
杨喻仁 那翁村包村工作队长
李宗兵 那翁村支书
张文慧 下华村包村工作队长
许勇祥 下华村支书
赵洪永 百省村包村工作队长
黄建神 百省村支书
黄俊冲 那孟村工作队长
王颖杏 那孟村支书
周明华 百坎村包村工作队长
韦茜星 百坎村支书
黄立勇 坡荣村工作队队长
许朝强 坡荣村支书
黄冠华 上荣村包村工作队长
黄俊超 上荣村支书
王凤娟 面良村包村工作队队长
许建华 面良村支书
常虹 坡同村包村工作队队长
陆炳程 坡同村专职副书记
黄素秋 那布村包村工作队队长
陶文生 那布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赵天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王高磊、邓明领组成。为保障核查工作有效推进,将我乡核查人员分为13个核查小组,各组组长由各包村工作队长担任,各组组员由各村包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组成。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一)突出重点,严格核查。各村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多房有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农村家庭成员中既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又领低保金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的农户要重点检查,并列出低保问题清单逐个排查,不得隐瞒、包庇。对清查出来的问题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由乡民政办复核后,及时进行处理。
(二)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各村核查组要安排好核查人员,按核查时间及工作要求细化分工,责任明确到人,确实到户核查看核查实;完善好相关台账资料,确保工作进度,核查工作不得走过场、弄虚作假、推脱不作为。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各村低保核查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各村开展核查工作过程中发现把握不准问题要如实反馈,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进行解答、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继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住房精装修、购买商品房或多房;
2.拥有四轮小轿车及以上车辆;
3.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
4.通过公开招考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干部职工;
5.分户、外嫁及其他不共同生活人员;
6.服刑人员、失联1年以上人员、死亡人员。
7.因赌博、吸毒、服刑、不在共同生活的外嫁女或到他户上门女婿、懒汉(有劳动力又不从事劳动)。
8.农村低保户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5110元。(月人均收入高于426元)。
9.有大额存款的家庭(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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