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4437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单位:百省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标 题: 百政发〔2022〕51号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百省乡地方病防治病专项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百政发〔2022〕5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百省乡地方病防治病专项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的统筹指导,经研究,决定调整我乡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百省乡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廖胜海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佑文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许彩昱 乡党委宣传委员
梁皓茗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许思晗 乡财政所所长
陈浩飚 乡计生办主任
陆俊杰 百省卫生院院长
辛卫红 下华卫生院院长
何鹏华 乡党政办负责人
黄俊冲 乡村振兴办主任
许世文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文 淦 乡乡村办负责人
庞 豪 乡水利站负责人
李玉风 乡党政办文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乡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办公室主任由乡计生办主任陈浩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百省卫生院院长陆俊杰、下华卫生院院长辛卫红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全乡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百省卫生院、下华卫生院代章。
(四)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乡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乡党政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乡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那坡县百省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百省乡党政办公室2022年11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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