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4471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政务督查 |
发文单位:百省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标 题: 百政发〔2022〕60号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省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百政发〔2022〕6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百政发〔2022〕60号
百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省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百省乡人民政府印发了《全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乡范围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省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百省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印发的《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和百色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及《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百省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百色市77项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乡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指导并督导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做好专项整治
乡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
(一)整治内容
1.消防。结合正在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校园、医疗机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2.建筑施工。紧盯房屋建筑和农村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3.自建房。重点排查整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
4.城镇燃气。紧盯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5.道路交通。紧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网约车、货车、农用车,集中排查整治在役危桥隧、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百吨王”、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6.矿山。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严重违法行为、金属非金属矿山超能力生产和不按设计开采施工管理等64项重大隐患。
7.危险化学品。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8.工贸。紧盯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铝7条”、“粉6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9.烟花爆竹。重点整治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现象。
10.商贸。紧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展会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
11.特种设备。紧盯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12.民爆物品。紧盯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存储)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13.能源。以水电站和发电企业、农网项目施工以及大坝安全为重点对象,以检修安全为重点领域,对企业存在的安全意识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不全面、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14.文化和旅游。紧盯旅游景区景点,集中排查整治滑道、玻璃栈道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全区“两会”结束)。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全区“两会”结束至2023年春节假期结束)。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3.完善巩固阶段(2023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村民委、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乡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但要在全国、全区、全市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重点,确保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问责。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要形成整改闭环,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各村、各有关部门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蜒点水式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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