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4769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单位: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标 题: 城发〔2022〕7号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开展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城发〔2022〕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城厢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同意,现将《城厢镇开展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城厢镇开展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2〕2号)《百色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当前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及《那坡县开展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那乡振指办发〔2021〕2号)精神,为积极应对疫情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带来的影响,着力防范化解因疫情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现就当前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3月1日前,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和集中认定工作,切实保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精准有效运转,实时监测疫情带来的影响并深入分析研判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风险因素,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精准因人因户施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尽可能把疫情对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不能出现因疫情返贫致贫问题,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2年3月1日后,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和认定工作。
二、工作重点
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和产业就业、收支、到户政策落实等情况;排查方式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进行;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要第一时间启动认定工作,并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对遇到特殊情况且严重影响基本生活保障的,要第一时间开展排查认定工作,即时纳入监测范围。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快速发现预警。(首次为2022年2月22日前,后每月10日前)
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1.部门筛查重点名单。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镇直各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全面筛查出疑似返贫致贫风险户重点名单,由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并及时反馈各村(社区)入户核查。
2.“网格化” 报贫。以屯为单位,每20户左右村民(含脱贫户及一般农户)共同组成村民网格化报贫小组,并从中推选一名村民担任本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之间相互排查筛选,将存在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及因疫情等原因可能出现致贫返贫风险户由村民网格化互助小组组长向村两委提出建议、上报名单,由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防贫信息员组成核查工作小组,对网格化报贫小组上报的名单进行入户核实,将确实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户列入报贫名单,做到互查互助。
3.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由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组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
(二)确定监测对象。(首次为2022年3月1日前,后每月底前)
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行政村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乡镇复核公示、镇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入户核实可参考附件2)
(三)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首次为2022年3月15日,后每月底前)
针对未消除风险的特别是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镇直各行业部门要持续强化跟踪帮扶,全面摸清监测对象的风险原因,摸准监测对象的帮扶需求,精准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低保救助等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掌握帮扶效果和成效,创新跟踪帮扶措施,因情因人因户落实或充实帮扶措施,做到户户有帮扶措施、见帮扶成效,确保不出现“纳而不帮、帮而不准”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排查和认定工作,组织学习桂乡村指办发〔2022〕2号、百农发〔2021〕3号文件精神,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本方案落实情况将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和暗访范围。
(二)按时上报材料。请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2022年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和帮扶落实情况统计表》上报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后报上一级。
未尽事宜,请与镇乡村振兴办联系,联系电话:0776-6750195
附件:1、2022年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和帮扶落实情况统计表
2、城厢镇xx村防贫动态监测入户核查信息登记表(参考)
附件1:
2022年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和帮扶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乡(镇) |
因疫情影响纳入监测对象户数 |
因疫情影响纳入监测对象人数 |
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户数 |
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人数 |
注:1.该表填报累计数。2.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该表报镇防贫预警监测专责组。3.表中逻辑关系:1≥3,2≥4.
附件2: | |||
城厢镇xx村防贫动态监测入户核查信息登记表 | |||
核查单位: 入户时间:2022年 月 日 | |||
所在屯(组) | 入户核查原因 | ||
入户户主及 家庭人员信 息 |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口: 人, 劳动力: 人,学生人数: 人, 是否有: □大学生 □高中等学生 | |||
户属性 | □ 年脱贫户 | □ 退出户 | □一般户 |
是否低保户 | □是 □否 | 享受年度 | 哪类低保 □A类 □B类 □C类 |
是否有残疾人 | □有□无 如有,为哪类残疾: | ||
不宜纳入的几种具体情形 |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高中且有编制(含离 退休)的。 | □有 □无 | 详细情况 |
2.除农村有稳固住房以外,在城 镇有地皮、商品房、自建房、商 铺等 | □有 □无 | ||
3.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实体经济且正常己经的农户(注册 资金在5万元以上) | □有 □无 | ||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 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或纳入监测前两 年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船 舶、机械、大中型农机具等 | □有□无 | ||
5.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 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 | □有 □无 | ||
6.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 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 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 外) | □有 □无 | ||
7.县级(含)以上乡村振兴部门 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的情形。 | □有 □无 | ||
有不宜纳入的几种具体情形之外的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户主签字 | 以上情况属实。 签字(点指) 年 月 日 | ||
核查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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