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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4888
发文单位:城厢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城政发〔2022〕12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城政发〔2022〕12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1日
效力状态:有效

城政发〔2022〕12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5-11 11:45     来源:城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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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城厢镇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511


城厢镇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我镇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防治预案。

一、2022年全镇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防治区段:根据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状况及2022年降雨预报分析,主要重点防范点有:永宁村的那仕屯、那仕屯,城北金龙湾小区、成北果梨屯、镇玉社区公路局后山、永平村坡丛屯、超群村弄骂屯桥头、昆仑屯、红林屯,和平村弄金屯、弄荣屯弄卜小组,果仁村弄下屯、中强村坡洪屯,隆平村规中屯,龙华村岜岭屯、弄文屯,百灵村百灵屯,弄底村坪上屯、卡外屯,百林村停瓦屯、郎占屯,弄力村弄勒屯后山、内弄怀屯。者仲村马拨屯、岩林屯,念甲村岩定屯、洞汉村弄磨屯、那赖村科冬屯。

(二)灾害类型的发生区:我镇地处云贵高原余脉六诏山南麓,总体上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根据地貌上的划分,我镇东北、东南绝大部分石山地区主要为岩溶峰丛洼地地貌,地质灾害以岩质崩塌和岩溶地塌陷为主,西北、西南绝大部分土山地区主要为中低山中陡坡的碎屑地形地貌,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

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及措施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一定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我镇山多地少,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发生地质灾害频率高,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由于人类工作活动强度不断加大自然变迁等因素,地质灾害发生渐趋频繁,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抓紧抓好。各村(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任具体抓。镇直各单位、各村民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制。同时,根据灾害隐患点所在位置和威胁的对象,将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村屯,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一方平安。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社区)委员会也要相应成立防治机构,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要以可靠的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建房必备的组成部分。建设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同时考虑地质灾害危险因素。发生在各村(社区)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等地质灾害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镇建设、农民住宅、学校建设用地的管理,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村镇建设和农民住宅、学校建设。

(三)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趋势,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到首位。认真落实监测和防范工作,做到群测群防,掌握情况,措施恰当,确保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强化值班、巡查和速报、月报制度。汛期期间,要强化值班制度与巡查,应急调查制度,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了解和掌握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生趋势,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防灾情的进一步扩大,严格按照速报和月报制度及时上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水文监测预报情况,并及时传报各村(社区),督促各村屯落实责任人,责任一旦落实,不能随意改变,监测人和监督落实责任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监测登记和预报工作。监测人或监督落实责任人有变动时,必须做好变动登记和交接工作,并报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规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对主要隐患点要及时填写明白卡和避灾卡发放到有关群众手中,使他们尽快了解情况,做到积极防范,有效避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积极争取重要灾害点立项评估,通过立项评估向县、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争取防治资金,做到有效避让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救灾预案

(一)组织机构

救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城厢镇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农振冲  镇党委书记

        罗忠仁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陆建明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陆光新    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黄泳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程春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陆姜沂    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孝东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金峰    镇武装部部长

汤麦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柳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露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梁  仓  镇团委书记、党政办主任

            陆显龙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天作    镇财政所所长

            温尚松    镇综治办副主任

    杨志宇  镇民政办主任

    覃凌志    镇应急办负责人

黄宏峰  镇农业推广站负责人

    黄文忠  镇林业站站长

    岑柳霖  镇水利站站长

黄钟剑  城镇派出所负责人

许国邦  镇卫生院院长

凌华盛    镇初级中学校长

    邓元华  镇中心校校长

        黎翟闻    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彩虹    镇广播电视站站长

        陈  晖    镇供电工区主任

        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

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救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泳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显龙、覃凌志同志兼任,农学灵、覃勇峰、张鼎国、符壮涛、郑红英、杨志宇、陆圣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救灾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822150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

1.成员单位及其救灾职责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深入灾害发生地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地质灾情,提出灾害应对措施建议,动员相关信息监测员,每60分钟上报一次地质灾害监测数据。

水利站:负责所辖河流、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的检查、维护管理,担负水资源防洪、组织防汛抢险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防汛防灾工作,联系各纯村级河流巡河人员,每60分钟上报一次河流数据和存在的隐患。

供电工区:负责做好灾区供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优先安排地质灾害点救灾的紧急用电。

财政所:负责本级应急救灾资金预算和调度,协助相关单位下达各项应急救灾资金,紧急采购应急处置物资,保障救援人员的基本保障。

民政办:负责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济,储备和调运救灾物资,及时掌握灾情,做好核灾、查灾、报灾工作;做好灾区民房重建工作。

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盗窃、破坏灾区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在地质灾害救灾期间,要确保救灾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撤离被地质灾害围困的受灾群众。

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抓好受灾农作物的抢救工作及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技术指导,协助政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救灾医疗队做好伤员抢救及灾后防病治病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站:负责做好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工作,启动应急广播系统,报告相关逃生路线,发出指令,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大灾面前,各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工作需要,竭尽全力履行各自救灾职责。

2.救灾办公室职责

1)汛期地质灾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掌握全镇境内主要河流上游降雨量和水位情况,并及时向镇救灾领导小组汇报。

2)正在或预计发生特大地质灾害时,向镇救灾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负责组织、储备、调运灾区急需的帐篷、衣被、食品等常用的救灾物资。

4)负责灾情核查、汇总、上报和办理救灾抢险指挥部交办的事务。

5)负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对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6)通知司机随时待命,随时发车。同时安排人员加满油,检查好车辆,准备8台车待命。

(三)地质灾害救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灾害后,村(社区)委员会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灾害发生后的30分钟内,将灾情报告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时报送镇救灾办公室。

2)迅速组织救灾救助突击组赶赴灾区抢救、转移、安置被地质灾害围困的灾民及其财产。

3)采取灾民投亲靠友、互帮互助与及政府组织协调等分散或集中的方式妥善安置无家可归的灾民。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社会安定。

2.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迅速了解有关灾情,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报告,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灾害救助建议。

2)镇人民政府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请示县人民政府对灾害救助工作给予支持、帮助和指导。

3)镇救灾办公室立即向有关单位及其负责同志通报灾情,并要求紧急救助。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应按镇救灾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紧急支援

4)迅速调集民兵,组织各方面力量赶赴灾区抢救、转移、安置被地质灾害围困的灾民及其财产。

5)及时调运食品、衣被、帐篷、油毡等救灾物资,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

6)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在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有效防止疾病流行。

7)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进一步调查核实,准确地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灾情。

8)镇领导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四)救灾工作的一般步骤

1.组织抢救。灾害发生时,镇人民政府应迅速通知协调集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并组织镇干部民兵、民工立即赶赴灾区进行抢救。

2.转移安置灾民。将灾民撤离险情地段,利用集中或分散的办法将灾民安置到安全区域。

3.调运灾区急需的物资。根据受灾人口数量,调运足够的粮食(包括干粮、罐头、食品)、饮用水、衣被和帐篷等必需品。

4.核灾、查灾、报灾。救灾办公室人员要核查灾情,及时向上级报灾,争取上级下拨款物支援。

5.组织卫生防疫部门的医务人员深入灾区做好防病治病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6.动员灾区群众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不等不靠国家救济。

7.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动员社会公众开展捐助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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