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4968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
标 题: 城发〔2023〕9 号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城发〔2023〕9 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社区)民(居)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城厢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城厢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粮食生产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的通知》(百办通〔2023〕20号)、中共那坡县委办公室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那坡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那办通〔2023〕7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城厢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一 、目标任务
2023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任务4.207万亩(力争完成4.224万亩),总产量1.134万吨(力争完成1.147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0.032万亩、大豆播种面积0.55万亩(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1万亩)。(各村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1)
二、 工作任务
(一)推进撂荒地治理,增加粮食播种面积。6月25日前完成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标注为“未耕种”图斑内撂荒耕地核实,摸清撂荒地底数,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撂荒耕地治理(包括2022年尚未治理数),治理后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二)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三)开展粮食高产攻关,提高粮食单产。推进粮食高产攻关行动,提高粮食平均单产。完成水稻0.03万亩、玉米0.08万亩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高产示范片田块单产要高于本镇上年水稻玉米平均单产50公斤以上,完成100亩以上粮食高产核心示范片2个。(任务详见附件2)
三、 工作措施
(一)全面压实粮食生产责任。镇直有关部门、各行政村(屯)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相统一,合力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切实抓好耕地保护、种业振兴、粮食稳产保供等各项工作。要加强督查指导,切实将粮食生产责任压实到村到屯,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 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筑牢全县粮食安全基础。〔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农经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水利站〕
(二)切实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各行政村要及时将粮食 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屯、户,落实到地块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增不减。要逐级登记造册,建立粮食生产台账,各粮食生产任务村分别于4月6日、7月21日、9月21日前填写《村级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附件4),形成粮食生产台账,并报城厢镇人民政府备案,邮箱:cxdz0001@163.com, 联系人:邓丽红,联系电话:6808661。〔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农技站〕
(三)切实增加粮食面积和产量。鼓励各行政村(屯)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抓好粮食生产。加大政策引导,利用秋冬季节引导农民群众种植马铃薯、小麦等旱粮作物。要统筹推进粮食油料协调发展,持续扩种大豆、花生、收籽油菜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水利站〕
(四)努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工作。2023年,全镇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着力推进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 、增施有机肥等技术,加强中低产田改良,推进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建立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集成先进种粮技术,开展粮食高产攻关,完成水稻0.03万亩、玉米0.08万亩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高产示范片田块单产要高于上年水稻玉米平均单产50公斤以上,完成100亩以上粮食高产核心示范片2个。切实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和减灾补损指导服务,确保不出现粮食作物大面积连片成灾现象。〔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水利站、应急办〕
(五)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村级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各地巡田常态化,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行为。深入实施耕地“非农化”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治理、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对弃耕抛荒耕地超过1年(含1年)的,暂停向承包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落细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技站、农经站、水利站、林业站〕
(六)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强化粮食安全支撑。因地制宜引进推广一批适用于山区小型机械和高效智能农机,推广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绿色烘干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推进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强化农机、农艺、品种集成配套,重点抓好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及机械化移栽技术模式推广应用,补齐粮食烘干等机械化作业短板,高质量提升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粮食生产各环节机械化水平。〔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农机站〕
(七)健全粮食生产经营体系。不断推进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为粮食生产及经营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培育专业化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水平。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及内容,建立粮食生产全覆盖、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激发粮食生产新动能。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50人以上。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充实壮大粮食生产主力军。〔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经站、农技站、财政所、农机站〕
(八)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强化“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全面提高粮食供给质量、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有条件的行政村(屯)结合资源禀赋和加工基础,培育有历史沉淀、文化传承、市场认可的粮食公用品牌。推动一二三产融合,推广“稻渔”“稻鸭”“稻鹅”等综合种养模式,发展文化科普、工农业旅游、生产加工体验、产品个性化定制等多类型业态,拓展种粮增收空间,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精细化加工,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发展。 〔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财政所〕
(九)狠抓全链条节粮减损。加强生产源头管控,提高种子质量,合理配置种子,实行适时播种、精量播种,推广应用培育壮苗和健身栽培技术。加大机收培训力度,提升机收作业标准化水平,降低机收损耗。优化机械化烘干布局,改善产后烘干条件。推进粮食储存环节减损,推动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农户科学储粮。提高运输环节减损水平,完善运输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粮食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联合上级部门开展爱粮节粮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主题活动,倡导爱粮节粮理性消费新风尚,推进“光盘行动”,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俭、爱粮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宣传办〕
(十)强化政策支持。各行政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等强农惠农扶粮政策,切实发挥粮食生产资金和项目效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提 高稻谷等粮食作物生产保障水平,扩大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积极为粮食生产主体提供低利率、可持续的贷款等金融服务和支持。
为确保我镇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我镇在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种粮补贴基础上将增加以下激励措施:
1.全镇全面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拟给予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户,给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200元/亩(具体补贴方案另行文)。
2.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插秧的早稻种植户给予早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3.全镇范围内开展撂荒地和“非粮化”治理的地块,免费提供治理所需的作物种子和化肥。
4.单户(企业)累计种植粮食作物面积累计达35亩以上(含)的,给予种粮大户补贴50元/亩。
5.继续免费发放收籽油菜种子给种植户,鼓励种植户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收籽油菜,增加农民收入。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涉粮资金,保证种粮补贴和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或生产主体手中,着力推进2022年以前的种粮补贴强农惠农等资金于4月底前发放完毕,2023年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财政所、农技站、乡村振兴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经站〕
(十一)强化考核激励与宣传。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 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坚持把粮食生产完成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自治区粮食生产奖惩政策,对超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行政村(社区),在粮食生产激励评比及年度粮食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向县人民政府推荐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任务完成进度慢、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行政村(社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严查数据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各行政村(社区)要依农时抓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全区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 :各村(社区),镇农技站、纪委监察室、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
附件:1.2023年城厢镇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2023年城厢镇主要粮食作物高产攻关示范创建任务
3.2023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安排表
4.村级粮食播种面积统计
附件1
城厢镇2023年各村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 |||||||||
行政村 |
粮食面积(万亩) |
粮食产量(万吨) |
重点完成单项任务 |
备注 | |||||
任务数 |
力争数 |
任务数 |
力争数 |
早稻面积(万亩) |
大豆播种面积(万亩)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万亩) | |||
城厢 |
4.207 |
4.224 |
1.134 |
1.147 |
0.032 |
0.55 |
0.1 |
||
城北社区 |
0.109 |
0.11 |
0.033 |
0.0331 |
0.0102 |
||||
镇玉社区 |
0.015 |
0.016 |
0.0044 |
0.0048 |
|||||
永宁 |
0.0549 |
0.055 |
0.0171 |
0.0173 |
0.0105 |
||||
那赖 |
0.059 |
0.06 |
0.0172 |
0.0173 |
0.018 |
||||
中強 |
0.2368 |
0.237 |
0.0741 |
0.0748 |
0.025 |
||||
隆平 |
0.2308 |
0.2309 |
0.0722 |
0.0725 |
0.0204 |
||||
达腊 |
0.1328 |
0.1329 |
0.0382 |
0.0383 |
0.0186 |
||||
口角 |
0.0475 |
0.048 |
0.0144 |
0.0145 |
0.0108 |
||||
者仲 |
0.1507 |
0.1508 |
0.0422 |
0.0428 |
0.0216 |
||||
者兰 |
0.1485 |
0.1486 |
0.044 |
0.0441 |
0.0312 |
0.015 |
|||
百林 |
0.1255 |
0.126 |
0.0361 |
0.0369 |
0.0341 |
||||
念甲 |
0.129 |
0.13 |
0.0381 |
0.0386 |
0.0284 |
||||
那桑 |
0.1659 |
0.166 |
0.0504 |
0.0508 |
0.029 |
||||
念烟 |
0.1548 |
0.155 |
0.0443 |
0.0445 |
0.0194 |
0.01 |
|||
永乐 |
0.1368 |
0.1369 |
0.0442 |
0.0445 |
0.032 |
0.0149 |
|||
弄底 |
0.1159 |
0.1157 |
0.0311 |
0.0318 |
0.0124 |
0.0106 |
|||
龙华 |
0.2661 |
0.2662 |
0.0676 |
0.0715 |
0.0206 |
0.015 |
|||
洞汉 |
0.2079 |
0.208 |
0.0542 |
0.0549 |
0.0224 |
||||
超群 |
0.069 |
0.07 |
0.0201 |
0.0205 |
0.0112 |
||||
弄力 |
0.249 |
0.25 |
0.0591 |
0.0595 |
0.0287 |
0.014 |
|||
合群 |
0.209 |
0.21 |
0.0492 |
0.0499 |
0.0355 |
||||
弄楠 |
0.169 |
0.17 |
0.0403 |
0.0404 |
0.0281 |
0.0123 |
|||
吞岭 |
0.091 |
0.092 |
0.0211 |
0.0212 |
0.0142 |
||||
永靖 |
0.119 |
0.12 |
0.0282 |
0.0285 |
0.0103 |
||||
永平 |
0.249 |
0.25 |
0.0591 |
0.0593 |
0.0255 |
||||
果仁 |
0.258 |
0.26 |
0.0611 |
0.0615 |
0.0246 |
||||
百灵 |
0.129 |
0.13 |
0.031 |
0.0311 |
0.0107 |
0.0124 |
|||
和平 |
0.1781 |
0.179 |
0.042 |
0.0421 |
0.0137 |
0.0107 |
|||
合计 |
4.207 |
4.224 |
1.134 |
1.147 |
0.032 |
0.55 |
0.1 |
附件2
2023年城厢镇主要粮食作物高产攻关示范创建任务表
村 |
示范面积(万亩) |
100亩以上核心 示范片 | |
水稻 |
玉米 |
数量(个) | |
百灵村 |
0.08 |
1 | |
永乐村 |
0.03 |
1 | |
合计 |
0.03 |
0.08 |
2 |
附件3 2023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安排表 | ||||||
序号 |
项目 |
计划补贴面积(亩)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万元) |
资金安排 |
备注 |
1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4500 |
200元/亩 |
90 |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7号)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60万元;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16 号)63万元粮食激励资金结余资金。 |
2022年第一批粮食激励资金结余30.7万元 |
2 |
早稻种植补贴 |
2000 |
150元/亩 |
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86号)97万元粮食激励资金结余资金 |
2022年第二批粮食激励资金结余58.6万元 |
3 |
种粮大户补贴 |
2000 |
50元/亩 |
10 | ||
4 |
100亩以上核心 |
750 |
15 | |||
5 |
收籽油菜种植项目 |
5000 |
30.7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30.7万元 |
附件4
村级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 | ||||||||||||||
填报单位:村民委员会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 | ||||||||||||||
序号 |
屯(村民小组) |
种植主体(含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等) |
粮食面积合计 |
水稻 |
玉米 |
大豆 |
红薯 |
其他粮食 | ||||||
累计用种量 |
1.种植面积 |
累计用种量 |
2.种植面积 |
累计用种量 |
3.种植面积 |
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 |
累计用种量 |
4.种植面积 |
5.种植面积 |
备注 | ||||
亩 |
斤 |
亩 |
斤 |
亩 |
斤 |
亩 |
亩 |
斤 |
亩 |
亩 |
||||
合计 |
||||||||||||||
备注:1.各行政村每年分3次完成种植主体粮食播种面积统计,第一次于4月9日完成(早稻完成统计);第二次于7月24日前完成(晚稻完成统计);第三次于9月24日前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三次统计粮食作物面积为粮食种植面积累计数;2.其他粮食需备注作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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