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5502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单位:那坡县城厢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 城政发〔2023〕2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3年控烟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城政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城厢镇2023年控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城厢镇2023年控烟工作计划
为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形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控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倡导控烟禁烟,增强干部群众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营造无烟环境,加强对吸烟人员的劝阻,减少公共场所“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推动我镇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紧密结合“世界无烟日”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以“远离烟草,健康生活”为主题,举行控烟宣传活动,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吸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将“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纳入指南,并在大厅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有条件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吸烟的危害相关知识,在一些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控烟宣传栏,张贴各类宣传画报,推动我镇全面控烟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设置禁烟标识。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办公区主要入口处及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要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设置标准禁止吸烟标识,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以提醒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三)大力开展禁烟活动。各类公务活动中不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大力倡导机关吸烟的干部群众有计划的戒烟或减少吸烟,控制吸烟的场所,禁止在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办公场所吸烟,对外来人员的敬烟、吸烟行为婉言谢绝,同时动员他们早日戒烟,将吸烟的人群控制在最小程度。
(四)清理整顿“有烟环境”。清理禁烟区域烟灰缸自制烟灰缸,清理外环境烟草废弃物。
(五)做好日常监督与劝阻。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巡查工作组组长及成员负责对单位区域内的职工、访客和服务对象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本单位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对其他职工、访客和服务对象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并对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控烟工作。
(二)完善制度措施。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创卫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镇政府办公室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的控烟工作情况,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