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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5570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发文单位:城厢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标  题: 城政发〔2023〕22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城厢镇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城政发〔2023〕22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效力状态:有效

城政发〔2023〕22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城厢镇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25 11:45     来源:城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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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民(居)委员会

现将《那坡县城厢镇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1225


城厢镇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保持全县生态护林员队伍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221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80号)的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脱贫户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续聘)和各项实施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城厢镇地处那坡县东北部,是一个半土山半石山的多山乡镇,全镇26个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6.4万人西北部与云南省富宁县接壤全镇林地总面积32万亩,其中杉木林4.8万亩,八角4.6万亩,油茶林2.4万亩,杂木16万亩,其它人造林4.6万亩,公益13亩,天然林停伐3.1万亩。用材林和杉木、油茶、八角、杂木林主要在14个土山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主要在12个石山区,全镇有5个镇办林场根据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统计,我镇的森林覆盖率87%

(一)脱贫人口情况

2014--2022年城厢镇共有19个脱贫村,脱贫户5352户、脱贫人口21818人。2024年计划从脱贫人中招聘245个生态护林员,经镇领导讨论通过了各村分配指标,并下发到各村做好招聘准备工作,为能够按时按量做好招聘工作做出保证。

(二)森林资源

全镇现有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13.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8691亩,自治区级公益林面积64516亩,天然商品林面积31183亩。每年发放补助资金共5800户,补助总金额达250万元。

二、总体思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确保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性和持续性,要求指导全县生态保护员选聘工作。

(二)基本原则

精准落地、自愿公正、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坚持稳定持续,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续聘。坚持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村委积极配合按文件要求从脱贫人口中招聘。原则上在本村内自行审批上报招聘人员。后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主要领导审批通过,招聘为2024年度的城厢生态护林员,进行管护全镇29个村32万亩的林地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三)分级明确生态护林员选聘责任

镇林业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负责拟订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管护标准、管理与考核相关办法,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镇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生态管护劳务协议,负责生态护林员的人事及安全管理、考核等工作。镇林业工作站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具体工作。

  (四)实施目标和名额分配

一是森林保护目标。将新招聘的生态护林员纳入管护体系,通过培训,使生态护林员学习法律法规,掌握业务技能和实践技能。增强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努力提高护林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和为林业服务的本领。二是提高脱贫户生活水平。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项目实施后,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生产力得到提高,对地方脱贫贡献情况等。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护林员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80号)下达城厢镇2024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245万元,可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245名。根据上级下达城厢镇2024年指标选聘生态护林员245名,其中:利用2024年下达资金228万元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228名,利用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17万元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17名。按各村森林资源面积分布情况、脱贫户数量的比例分配资金和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人数具体分配如下表:

2024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员拟定方案

序号

乡(镇)

重点公益林面积

需要护林员人数

1

城厢

百林

1264.5

10

2

城厢

者兰

1093.5

10

3

城厢

者仲

1267.5

6

4

城厢

囗角

3622.5

6

5

城厢

达腊

8716.5

9

6

城厢

隆平

4921.5

11

7

城厢

永宁

507

13

8

城厢

百灵

447

5

9

城厢

果仁

1128

8

10

城厢

永平

7243.5

7

11

城厢

弄楠

10565.85

9

12

城厢

合群

15769.5

14

13

城厢

吞领

17238

6

14

城厢

弄力

11050.5

10

15

城厢

永靖

4632

5

16

城厢

超群

8092.5

8

17

城厢

永乐

6553.5

13

18

城厢

弄底

4342.5

7

19

城厢

和平

7239

14

20

城厢

龙华

5670

13

21

城厢

洞汉

4632

8

22

城厢

那赖

4504.5

5

23

城厢

中强

11992.5

14

24

城厢

那桑

4966.5

9

25

城厢

念烟

1132.5

6

26

城厢

念甲

657

5

27

城厢

城南

1077

5

28

城厢

城北

637.5

4

29

城厢

镇玉

541.5

5




151505.85

245

聘用日期为2024年元月至12




(二)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

选聘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当地脱贫人口

3.年龄要求在18—60岁之间,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可以对初聘时未满60周岁,现年龄为60-65周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续聘,由乡镇人民政府从严把控人数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巡护时间保障,每周巡护次数不得少于3 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在重点森林防火期(每年910日至次年510日),要求生态护林员适当增加巡护次数,延长巡护时间

5.易地扶贫搬迁及安置地脱贫户不选聘为生态护林员。

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聘,对续聘的生态护林员要对照本细则第十八条进行公示,并重新签订管护协议。

对聘用后自愿退出、因故去世、精准识别为非脱贫人口或出现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不胜任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劳务协议内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解除劳务协议,并及时在原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申报人员中按打分排序依次递补聘用方式相应补进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对于补聘的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可继续按照原聘(已解聘)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选择生态护林员应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的家庭;

2.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优待的家庭。

(四)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管护责任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告对象包括村委、镇人民政府、镇林业站等)

3.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盗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境,以及破坏林业管护设施(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事实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松树死亡等情况及时报告

5.协助开展森林资源遥感影像变化图斑实地核查、林火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工作

6.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鼓励在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中培养林草科技推广员。鼓励生态护林员在完成管护任务基础上,积极参与林生态建设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增加个人收入。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

(一)公告(20231223-2024年元月15日)

公告。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村民委员会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对公告拍照存档,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通过村内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5.具体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6.监督机关和投诉电话。7.其他相关事项。

对于居住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零星分布的脱贫户,乡镇人民政府应安排相关人员向其进行宣传。

   (二)申报(20231223-2024年元月15日)

申报。镇制定统一的申请审批表,免费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经村委会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脱贫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为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审核(2024011-15日)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所辖林业、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2024011-15日)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返贫风险、稳定性和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2024011-15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考察结果,组织所辖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等资源情况,制订评分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巩固脱贫、择优录用、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六)公示(20240110-15日)

村民委员会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20240115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镇主管领导、林业、振兴办等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聘用生态护林员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五、待遇与管理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我镇2024年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的森林管护面积和劳务补助标准执行统一标准。每人管护森林面积不得少于500亩;全年劳务补助标准为10000/员,按月发放833.33/月。

2024年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简易装备购置资金(由县林业局统一申报资金及统一购置)。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易装备(护林工作服、鞋子、帽子、水壶、袖章)等

(二)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机制,原则上,生态护林员管护周期为12个月,管护周期为当年1月至12月,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补聘均不可跨年度制定管护周期。

(三)加强生态护林员培训。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工作站加大生态护林员培训力度,每年为经批准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提供不少于2次的岗位职责、法律法规、林草防火、常见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知识及实用技术、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

(四)加强培训生态护林员APP巡护系统使用,将有助于全面掌握生态护林员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选聘、续聘及解聘的变化情况,强化生态护林员选聘及履职情况考核,促进生态护林员更好地发挥资源保护作用,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六、效益评价

(一)生态效益。通过聘请护林员巡山护林,能有效地制止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能对森林病虫害及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第一时间汇报及第一时间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护好森林资源具有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 样性净化环境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等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全镇脱贫户5352户,脱贫人口21818人,按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全镇2024年选聘生态护林员245人,增加我镇经济收入245万元。

(三)社会效益。一是项目实施后,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生产力得到提高,林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二是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有一大批农民接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一、二门实用技术,显著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通过他们的传、帮、带,在当地广泛应用林业科学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现代林业意识,并影响周围地区,起到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广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护林员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其人员名单如下:

长:罗忠仁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露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镇办公室主任

        岑书慧镇振兴办主任

        黄文忠镇林业站负责人

樊光德镇林业站工程师

朱思蓓镇林业站工程师

        黄宝勇镇林业站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李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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