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5641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单位:城厢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3日 |
标 题: 城政发〔2024〕4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4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城政发〔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3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社区)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城厢镇2024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3日
城厢镇2024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如期实现城厢镇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我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开展五大整治工作,现就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镇创卫办联系各村、各社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村(社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镇直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个街道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村屯、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开展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
按照《那坡县2024年城区除“四害”工作方案》,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区卫生管理责任。强化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城区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根据我县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居民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区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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