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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5676 主题分类:教育
发文单位:城厢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3日
标  题: 城政发〔2024〕7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那坡县城厢镇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城政发〔2024〕7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3日
效力状态:有效

城政发〔2024〕7号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那坡县城厢镇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13 11:50     来源:城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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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民(居)委员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那坡县城厢镇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4713


那坡县城厢镇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和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百教通〔2024〕50号)《那坡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教通2024〕33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统筹做好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完善招生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实行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教育保障、控辍保学、易地扶贫搬迁、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入学等因素,整体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形成有利于各学段招生政策紧密衔接的工作体系,确保我镇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都能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招生指标任务

范围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

四、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职责城厢镇中心小学按有关规定那坡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教通2024〕33)(附件1组织录取新生,报县教育局审批;各村完小及教学点按有关规定组织录取新生。

(二)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全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适龄儿童少年到本小学入学,如果所属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由城厢镇中心小学安排到还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统筹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公开我镇辖区内每所小学及城厢镇中心小学的招生信息,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为依据,且户籍转入到居住地年满一年及以上,实行相对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的,以实际居住地为确定录取学校的依据。优先接收辖区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子女,如果还有学位再接收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坚持统筹调剂原则。

统筹安排,妥善调剂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学位不足和“大班额”等问题,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保证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扶贫搬迁易地安置点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就读,严格制止择校现象。

五、招生办法

(一)城厢镇小学辖区招生范围

城厢镇中心小学:户籍地址在军民路师范桥旧电业公司公路为界往南方向至巧派橱柜一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机关食堂宇记早餐区域内(附件2那坡县城厢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永乐村完小招收永乐、弄底、龙华、洞汉、和平、超群、弄力、合群百灵、吞岭、永靖、果仁行政村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外来进城务工子女。

隆平村完小:招收隆平、中强、达腊、口角、者仲行政村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外来进城务工子女。

那桑村完小:招收那桑、念甲、念烟行政村适龄儿童。

者兰村小学:招收者兰、百林行政村适龄儿童。

弄楠村小学:招收弄楠行政村适龄儿童。

永平村小学:招收永平行政村适龄儿童。

各学校在完成本服务区域内招生人数后,仍未满额且具备接收条件的,方可招收服务区域外的生源;如招生满额后,仍有本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未能入学的要及时动员到辖区附近学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原则上城厢镇中心小学不再招收以上学校服务范围内新生,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留在上述学校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

(1)报名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9月1日之前出生,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且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正常适龄儿童及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肢残儿童以及智障、聋哑、视残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可报名入学。个别因病或严重残疾、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重度残疾、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形可申请免学。

(2)报名时间和办法:

学校招生结束后,将辖区适龄儿童登记造册,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由法定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校在做好正常儿童招生报名工作的同时,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报名程序

各学校要做好小学招生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将今年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使符合升入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家长做好入学准备。

六、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依法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确保区域内年满6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之前满6周岁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按照“四步工作法”要求,全面排查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落实登记、劝返和报告等制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各学要做好小学毕业升初中“整班移交”工作,做到小学毕业升初中“应升尽升”。开学注册后3天之内各小学和初中要对接跟踪小学毕业生是否全部到初中就读,发现辍学学生及时组织人员动员入学,避免小学毕业生“无人知、没人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休学的,家长应当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学校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家长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1.保障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政策优抚对象的

子女入学。继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拥军优属等政策,优先保障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保障外来经商办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办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我入学就读,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可向暂住地所在服务区学校报名。如该服务区学校学位名额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近入学。如县城及周边学校学位数小于外来经商子女入学数,将进行电脑随机学位派送或抽签确定入学资格。

3.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认真排查适龄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摸清底数。对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报名的留守儿童,要主动联系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督促其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4.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教育脱贫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帮助其做好报名入学工作。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

5.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以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为主,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不因搬迁失学辍学。

6.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按照“全纳教育”要求,建立“一生一案”机制,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送教上门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范围。

七、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中小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非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如因特殊原因申请升入非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八、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一)严格控制大班额

通过扩大城镇教育资源,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保持城乡生源相对稳定。各学校要制定和落实好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的标准班额编班。对违规招生或者超规模招生形成新的大班额的学校,我局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二)均衡编班教学

各学校要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要求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等同户籍地学生混合编班,并严格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

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三)加强学校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要结合在办业务监控数据,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做好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持。

(四)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按照教育脱贫最新要求,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双线四包”要求立即落实失学、辍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列为重点监测对象,执行动态监测。因身体健康原因确实需要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在其他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要求,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切实为小学生减负。

九、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统筹指挥协调各项工作,我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菊芬  城厢镇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

邓元华城厢镇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周永伟城厢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农光章城厢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黄彩艳厢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各学校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农光章副校长兼任,成员由各学校班子成员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网络、微信、QQ群等多种新媒体的作用,确保有关政策家喻户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深入人心,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努力营造学校招生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咨询电话

1. 城厢镇中心小学:0776-6824460(办公室)

2.永乐村完小:13737646278(李老师)

3.隆平村完小:13768360806(莫老师)

4.那桑村完小:15978090891(杨老师)

5.者兰村小学:13481646890(陈老师)

6.弄楠村小学:13977670945(陈老师)

7.永平村小学:13471661598(黄老师)

附件1那坡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教通2024〕33

附件2那坡县城厢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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