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5758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单位:德隆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5日 |
标 题: 德发〔2021〕26号 中共德隆乡委员会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德发〔2021〕2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及时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1.结合乡党委有关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在换届工作会议上,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并对换届纪律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加以强调。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2.乡领导班子换届前进行再部署。在制定印发乡换届文件、工作方案时,将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考察工作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二、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一)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和严的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做到政策执行不变通、不走样。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依法、照章办事,规范流程,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要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二)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组织书记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要带头执行换届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弘扬正气,坚决抵制结党营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干扰换届等行为,及时向组织反映和举报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绝不组织、参与、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的非组织活动;绝不参与或帮助他人搞各种不正之风。乡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讲明换届纪律要求,提醒督促带头遵守换届纪律,摆正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促进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乡党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三)层层签订承诺书。组织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领导成员、科级非领导干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
时间截点:2021年3月31日
(四)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部署。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通知》中“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3月31日
三、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3月31日
(二)组织学习。组织乡党员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学习、再教育,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3月31日
(三)广泛宣传。通过编印有关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宣传手册、卡片、传单、简报等,发放给广大党员干部及换届工作相关人员,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纪律。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屯及岗位一线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晓和监督。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4月10日
(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对近年来查处的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选举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例治本教育功能,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4月25日
三、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换届工作有关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四、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
(一)成立督查机构
成立督查组,组长由政治素质好、对干部监督工作比较熟悉的领导干部担任,负责对所负责的党支部进行全程督查,从2021年3月15日起,直至换届工作全部结束。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
时间截点:2021年3月15日
(二)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有关监督制度。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现场监督,强化全程纪实监督,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举报电话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要做到来访“凡提必听”,来信和举报“凡提必查”,限时办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运用手机信息发布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四)坚决查处违纪行为。乡纪委、乡换届办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乡纪委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情况。要及时通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要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方,严格追究责任,涉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六)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及时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各党支部(总支)
时间截点:2021年8月31日
中共德隆乡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德隆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