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5152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单位:那坡县龙合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 龙政发〔2022〕1号龙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合镇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龙政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合镇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龙合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龙合镇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116号)、《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17〕2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作用,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经济保障水平,着力完善农民群众多层次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大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落实“三农”政策,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作为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小额人身保险能够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伤、残或身故使家庭返贫、致贫等问题,对提高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镇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镇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主动迎合中国人寿那坡支公司特别在那坡县推出的普惠农民群众的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家福”保障方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家福”的各项工作在当地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在全镇全面开展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家福”保障方案,确保2022年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65%。(二)基本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投保、服务、理赔等环节的创新,逐步建立政府组织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群众自愿投保机制,充分发挥国寿服务“三农”的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继续推进我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障工作,提高对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障程度,根据《关于印发那坡县2015年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15〕37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对龙合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开展。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光兴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
方致杰 龙合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 杰 仁合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世疆 共合村党支部书记
李荣修 马元村党支部书记
梁振善 果桃村党支部书记
黄精红 定业村党支部书记
陈丽萍 宋平村党支部书记
许加欣 桂合村党支部书记
黄立丰 品端村党支部书记
农忠诚 惠布村党支部书记
农光元 忠合村党支部书记
隆杏珍 明浪村党总支部书记
黄鹏珲 德灵村党支部书记
农 翔 弄怀村党支部书记
黎明贞 两合村党支部书记
黄岑锋 智合村党支部书记
周恩班 信合村党支部书记
黄启勇 德合村党总支部书记
马 强 果力村党支部书记
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龙合镇社保所,由黄光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18377147108,办公室电话:0776-6721010。
四、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家福”参保程序与赔付标准
(一)参保对象:凡具有我镇农村户籍,出生28日以上,70(含)周岁以下,能正常参加劳动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
(二)承保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费标准:每户每年100元。
(四)保费缴纳:以家庭为单位。由中国人寿公司聘请的各村协保员代理收取,以村(屯)为单位统一上交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指定的保险费账户,过后由保险公司出具团体保险单给各村协保员保管,以方便出险时报案。
(五)保险期限: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到期可办理续保。
保险责任 |
每户家庭 总保额(元) |
家庭成员 人均保额(元) |
保险费 (元) |
保险期间 |
意外身故 |
60000 |
每户家庭总保额 |
100元/户 |
一年 |
意外残疾 |
60000 | |||
疾病身故 |
5000 | |||
意外医疗费用 |
20000 | |||
合计 |
145000 |
(六)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
(1)家庭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每户60000元保险金额除以参保家庭成员数,给付该成员身故保险金。每户最高给付60000元,该户保险合同终止。(详见《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3版)》)。
(2)家庭成员因遭受意外残疾,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每户60000元保险金额除以参保家庭成员数为人均伤残保额,按伤残程度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每户最高给付60000元,该户保险合同终止。(详见《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3版)》)。
(3)家庭成员在保险合同生效后90天(续保不设限)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每户5000元保险金额除以参保家庭成员数,给付丧葬保险金。每户最高给付5000元,该户保险合同终止。(详见《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A型)条款》)
(4)家庭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按每户20000元保险金额除以参保家庭成员数,给付该成员意外医疗费用。每户最高给付20000元,该户保险合同终止。(详见《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家庭成员在乡级以上公立医院因意外治疗发生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扣除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余额按100%给付保险金。若家庭成员未参加社保、新农合或未经社保、新农合报销,对其医疗费支出中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四、实施步骤
(一)2022年1月1日至1月30日,开展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宣传落实文件精神,并成立工作机构,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将责任落实到村屯一级。中国人寿那坡支公司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2022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开展收费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积极宣传倡议,由各村协保员协助中国人寿开展收费工作,力争2022年7月底前达成全镇总人口65%的参保目标。2022年度收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本年度生效日期统一为收到保险费次月1日零时起生效,本年度收费期过后群众还有投保需求的可以与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系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领导,加强与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定期听取保险机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定工作目标进度追踪员及报表填报员,每个月底前各村要将本月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进度表报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由于我镇农村情况复杂,加之经济发展不均衡,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敏感度较高,各村在工作中要根据社情、民情妥善处理各种问题,以高效务实为原则,采取灵活的实施方式,不采取强行收取费用等硬性措施,既要大力推广此项工作,又要做好教育宣传基础工作,确保百姓有认识、有意愿、有行动,持续稳定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三)营造氛围、服务到位。各村要利用会议、分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营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三农、惠及民生”的舆论氛围。
附件:龙合镇2022年各乡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任务指导性指标表
附件1
龙合镇2022年各村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任务指导性指标表
行政村 |
总户数 |
任务目标 |
龙合村 |
850 |
552 |
仁合村 |
603 |
392 |
马元村 |
266 |
173 |
共合村 |
441 |
287 |
果桃村 |
406 |
264 |
定业村 |
580 |
377 |
品端村 |
356 |
231 |
桂合村 |
476 |
309 |
惠布村 |
272 |
177 |
宋平村 |
576 |
374 |
弄怀村 |
264 |
172 |
德灵村 |
545 |
354 |
明浪村 |
407 |
265 |
忠合村 |
539 |
350 |
两合村 |
173 |
112 |
信合村 |
750 |
488 |
智合村 |
410 |
267 |
德合村 |
790 |
514 |
果力村 |
185 |
120 |
龙合村 |
850 |
552 |
总计 |
8889 |
5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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