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597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0日 |
标 题: 平政发〔2023〕3号 关于印发《平孟镇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3〕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平孟镇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深刻汲取平果市马头镇龙江路龙泉街113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死1伤事故教训,全力消除生产经营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电动车等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市、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日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预防和减少生产经营性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电动车、建筑施工、风险点危险源等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等手段,采取集中整治和平时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1月10日一1月15日)。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23年1月15日一2023年3月15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15日一3月31日)。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三、监管、治理范围
(一)生产、经营性企业。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生产、经营性质单位。
(二)“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档口是指建筑面积在300㎡以下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小作坊指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 ㎡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小娱乐场所指建筑面积在200 ㎡以下具有体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桌球室等。
(三)出租屋。
(四)自建房。
(五)电动自行车。
(六)建筑施工。
(七)风险点危险源。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镇安委办负责协调工作,制订各种安全工作措施、业务指导、建立档案、培训业务骨干,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安全工作落实、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和镇委、镇政府的安全工作部署,加强监督和管理,指导本单位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在安全隐患发生时,及时组织人员排除,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村(居)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主要责任。村(居)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村两委、治保会加强对本区域的生产经营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电动车、建筑施工、风险点危险源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业主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1、村(居)应每月召开安全工作形式分析研判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检查、整治工作。2、要做好建立档案工作,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登记造册和及时更新。3、要定期对所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定人、定时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4、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全部登记在册,整治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报送镇安委办。
镇边境派出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供电所、镇水利站、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按所属职能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是我镇经济安全长远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各村(居)委会和相关职能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整治水平。
(二)加强协作,督导问效。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理工作。整治期间,在检查过程中,镇安委会将不定期对各村(居)检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上报的台账采用随机抽取方式进行复检,对复查发现与登记情况不符合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瞒报、漏报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提请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宣传教育,打实基础。要加强对全社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手段作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三小”场所业主、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业主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自查自改等,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平安平孟”奠定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