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620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1日 |
标 题: 平政发〔2023〕10号 平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孟镇2023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3〕1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平孟镇2023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二、免疫病种和目标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
(三)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城疫防治实施方案》(桂渔牧办发〔2017〕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5%以上。
三、疫苗种类
使用经国家批准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兽用狂犬病、山羊痘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医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四、组织实施
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兽用狂犬病、山羊痘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狂犬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的同时,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非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其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免疫密度达100%,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依法、完整、规范记录动物免疫档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五、围绕工作重点,全面强化疫病管控
(一)开展免疫注射工作。一要确保免疫密度,对应免畜禽,要按免疫程序规定实施全覆盖免疫,切实做到“五不漏”和“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畜禽应免密度达100%。二要确保免疫质量。三要开展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做到“三真”和“四到位”。四要强化对疫苗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疫苗。对边境村屯、乡镇村屯、公路沿线、规模场(养殖小区)等重点区域,要开展二次强化免疫工作,确保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集中免疫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防疫物资筹备;第二阶段:组织动员,组建免疫突击队,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完成免疫任务;第三阶段:为查缺补漏和二免阶段;第四阶段:为自查自纠和总结汇报阶段;第五阶段:做好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落实报告制度。对疫苗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制度。镇乡村振兴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并按时间节点上报。月报有关情况,应在每月月底前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有关情况,应在每周周三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在每日15时前将紧急免疫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加强口蹄疫、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各村要始终围绕“四个一猪不漏”防控目标,毫不松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排查、疫情报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调运管控、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关键措施,落实动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猪养殖场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广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确保生物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生猪调运监管,认真查验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环节,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运输生猪行为;严格屠宰厂监管,重点督促企业实施场地及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落实生猪入场和生猪产品出场质量关;严厉打击辖区内乱丢弃死猪和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行为。同时,扎实有效推进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推进家禽集中屠宰,落实官方兽医,严格检疫规程。全面抓好禽流感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不反弹。
(三)持续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各村要持续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做好牛存栏数的登记造册;二是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流行病学排查;三是持续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的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四是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及消杀工作。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科学预警预报动物疫情。要按照上级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切实抓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重点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突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和公路沿线村屯、养殖密集区的疫情监测、巡查,对举报的可疑疫情及时进行核查,妥善处置,排除隐患。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提高监测频率,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检出阳性畜禽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科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对举报的可疑动物疫情,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置,防患未然。
(五)坚持抓好动物防疫合作社管理,提升履职能力。镇乡村振兴办要坚持抓好动物防疫合作社建设管理,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加强对动物防疫合作社建设的指导,全面推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强化技术指导能力,提高兽医技术支撑,全面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动物防疫合作社履职能力。
(六)切实做好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及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种畜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的检疫、净化工作,年内对本行政区域的种畜布鲁氏菌病的检测率要达到100%;以村为抽检单位,对牛、羊布鲁氏菌病抽检覆盖面要达到100%。要加强对布鲁氏菌病、猪链球菌病、马传贫、炭疽、牛结核的监测。认真组织实施炭疽、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及常见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交流人畜共患病疫情信息,一旦发现人畜共患病阳性牲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严防疫情传染给人。
(七)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全面实行“先打后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可按规定申领政府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申领疫苗未满足其实际需要的,由养殖场户自行采购。已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6号)规定的申请备案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公司+农户”管理模式的畜禽养殖企业,不再发放政府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
(八)强化边境疫病管控,严防境外动物疫情传入。我镇作为边境乡镇,要认真做好养殖动物登记备案以及动物疫情的监测、免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配合联动,强化边境地区巡查,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非法入境,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积极配合开展打击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活动,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外堵工作,坚决防止境外动物疫情传入我镇。
(九)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明确动物检疫机构,确保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实施到位。结合检疫规程、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养殖档案、养殖场及屠宰场备案、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畜禽运输车辆消毒、生猪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疫病检测等情况,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出证行为。
(十)强化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工作。要继续落实好技术干部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小区)制度,督促指导业主落实好跨省引种、跨区域引进动物的检疫审批、落地报告、隔离观察、抽样检测等工作制度。同时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好养殖档案、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制度,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同时主动服务,做好宣传,争取上级人民政府支持,推进和完善消毒、减排和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建设。
(十一)切实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监管工作。一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简洁高效的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二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落实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排查,强化对养殖等环节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程序,建立规范的档案材料,确保申报证据确凿,有据可查。三要严格检疫和监督执法,发现有屠宰、经营、运输病死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病死动物产品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十二)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毒药、应急器械等应急物资和应急资金储备,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打私办、边境管理大队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应急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将工作任务包干细化,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做到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暴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对中央和自治区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免疫注射工作补助,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疫意识。在免疫突击活动中,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加强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宣传,让养殖户深刻认识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养殖户自觉配合、主动接受动物免疫。同时,教育群众要注意自身防护,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要按照“三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剖食,不准出售,不准调运,一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处理。
(四)统一组织,整村推进,逐村完成。免疫注射是这次突击活动的主要内容,免疫质量的好坏是决定动物疫病防控成败的关键。为确保免疫质量,在实施免疫中,要根据我镇的实际,组建强制免疫突击队,突击队队长由一名镇领导担任,队员由包村的镇干部、村干和村防疫员组成,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分片包干、集中免疫,采取地毯式方法整村推进、逐村完成免疫注射工作,增强村防疫员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五)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免疫质量。加强技术指导是确保免疫质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的不断更新,部分新招聘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专业培训时间较短,很难独立解决防疫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为加强临床跟踪监督和操作指导,在突击活动期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分派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技术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平孟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旧村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孟达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农信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弄汤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果力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北斗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念井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那万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那珍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六)成立免疫副反应处置工作组。为做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鉴定、处置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免疫副反应情况和及时申报补偿工作,成立镇动物免疫副反应处置工作组,由县动物疫病诊断专家组成员和镇乡村振兴办成员组成。
(七)严遵规程,确保质量 。
1、严格按照“六不用”的原则使用疫苗。即:过期疫苗不用,无批准文号疫苗不用,无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疫苗不用,包装破损疫苗不用,变质疫苗不用,非本业务部门提供的疫苗不用。
2、疫苗必须按规定保存、运输,不得长期常温保存,不得暴露于阳光下运输。
3、严格按照免疫技术要求进行免疫注射,疫苗使用时要充分摇匀后使用,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注射剂量。
4、口蹄疫疫苗要深部肌肉注射,严禁皮内或皮下注射,以免造成免疫副反应。
5、免疫档案要记明注射疫苗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免疫有效期、免疫人员等。
6、所有被免疫的动物,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建立免疫档案。猪、牛、羊的免疫要挂有二维码耳标,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和免疫注射登记册。
7、防疫人员在免疫过程中要随身备有一把专用注射器和一定的应急药物,如:地塞咪松、肾上腺素等,一旦发生免疫副反应要尽快采取抢救措施,尽量避免免疫副反应引起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对确因免疫副反应造成牲畜死亡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片区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协助上级诊断小组到点核实,由县级以上诊断专家进行现场堪验笔录,对死亡动物拍照、办理有关手续,逐层上报。
(八)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建立动物防疫分片督导制度,重点检查“三到位”、“三落实”、“两达标”,即领导、防控队伍和防疫物资是否到位,责任制、经费和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免疫密度和群体抗体合格率是否达标。
(九)严肃工作纪律。在强制免疫突击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镇干部要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若在督查中发现有不在工作岗位的,不完成各项免疫注射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强对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领导,确保免疫突击活动的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平孟镇2023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突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福高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荣奖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小妹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梁海萍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陆莲红 镇财政所所长
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由罗荣奖同志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冯朝军、梁明全同志负责组织开展。办公室成员为各村村防疫员。
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领导,妥善解决动物防疫突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主要动物疫病免疫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六到”(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把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突击活动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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