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684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标 题: 平政发〔2023〕32号 平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平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3〕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7号)、《百色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百重防办〔2023〕4号)、《那坡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那重防指发〔2023〕4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畜共患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2023年平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平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开展人畜共患病免疫。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
(三)开展非强制动物疫病免疫。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实行计划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5%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免疫注射工作。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时间从9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一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使用的疫苗免疫。要求对全县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其他病种使用的免疫疫苗不变。二是开展免疫技术培训与指导。重点对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同时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严防免疫注射过程中人为感染或传播疫病。三是强化对疫苗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疫苗。四是认真开展临床健康检查和注射疫苗后观察,及时抢救免疫副反应畜禽,切实减少免疫副反应死亡发生;五是对边境村屯、省际乡镇村屯、公路沿线、规模场(养殖小区)等重点区域畜禽,要开展二次强化免疫工作,提高免疫质量。六是建立完善的免疫档案材料。开展免疫后,防疫人员要详细记录动物种类、存栏数、应免数、免疫数、疫苗代码、免疫时间、标识号、未免疫原因、畜主签名等免疫信息。秋防期间,实行秋防免疫进度周报制度,要落实专人负责免疫进度上报工作,周报表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npsy533900@163.com)。
(二)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一是加强监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100%进行监测,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猪场监测10%以上。二是要切实落实非洲猪瘟网格化监管,毫不松懈地抓好非洲猪瘟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人到场责任制,建立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落实排查、疫情报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调运管控、清洗消毒、屠宰监管、应急处置等关键措施,推进无非洲猪瘟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要落实专人负责于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以前上报“附件1: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及养殖场、屠宰场自检、无害化处理场检测周报表”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npsy533900@163.com)。三是要强化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防疫措施。
(三)强化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合作社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全面优化动物防疫服务,强化技术指导能力,提高兽医技术支撑,全面提升兽医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合作社作用。
(四)做好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及常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防控理念,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链球菌病等传染性人畜共患病排查、监测、诊断、处置等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种畜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的检疫净化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种畜布鲁氏菌病的检测率100%,牛、羊布鲁氏菌病抽检全覆盖。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交流人畜共患病疫情信息,一旦发现人畜共患病阳性牲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严防疫情传染给人。
(五)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监测,做好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要按照自治区、市级、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切实抓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布鲁氏杆菌病等重点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和公路沿线村屯、养殖密集区的疫情监测、巡查,排除疫情隐患。继续加强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与消毒效果采样评估。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提高监测频率,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检出阳性非免疫畜禽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科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
(六)强化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业主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实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情况报告制。养殖场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告养殖场动物防疫情况作为申请动物检疫出证的重要依据,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6日前报“附件2:那坡县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情况季度报表”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npsy533900@163.com)。同时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好养殖档案、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制度,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督促指导养殖场不断完善消毒、减排和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建设。
(七)强化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对牲畜饲养、屠宰加工、经营等环节进行全面消毒灭源。
(八)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毒药、应急器械等应急物资和应急资金储备,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应急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九)持续做好边境动物疫病防堵,严防境外动物疫情传入。在做好养殖动物登记备案以及动物疫情的监测、免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边境地区巡查,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非法入境,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活动,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外堵工作,坚决防止境外动物疫情传入我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将工作任务包干细化,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做到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暴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落实防疫经费。对中央和自治区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必须全部用于防疫工作补助,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疫意识。要在秋防期间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介报道动物防疫工作,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建立防疫公示栏、发放张贴动物防疫宣传资料、拉横幅标语等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氛围。在免疫突击活动中,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加强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宣传,让养殖户深刻认识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养殖户自觉配合、主动接受动物免疫。同时,教育群众要注意自身防护,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要按照“三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剖食,不准出售,不准调运,一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处理。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建立动物防疫分片督导制度,重点检查防控队伍和防疫物资是否到位,责任制、经费和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免疫密度和群体抗体合格率是否达标。秋防期间,县重防指挥部将对各乡(镇)秋防工作进行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秋防结束后,县重防指挥部将于10月下旬组织对各乡(镇)秋防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与免疫效果评估及重大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并将验收与评估结果通报。
(五)统一组织,整村推进,逐村完成 。免疫注射是这次突击活动的主要内容,免疫质量的好坏是决定动物疫病防控成败的关键。为确保免疫质量,在实施免疫中,要根据本镇的实际,组建强制免疫突击队,突击队队长由一名镇领导担任,队员由包村的镇干部、村干和村防疫员组成,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分片包干、集中免疫,采取地毯式方法整村推进、逐村完成免疫注射工作,增强村防疫员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六)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免疫质量。加强技术指导是确保免疫质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的不断更新,部分新招聘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专业培训时间较短,很难独立解决防疫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为加强临床跟踪监督和操作指导,在突击活动期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分派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技术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平孟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旧村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孟达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农信村: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弄汤村:莫英达 县驻平孟镇协检员
果力村:莫英达 县驻平孟镇协检员
北斗村:莫英达 县驻平孟镇协检员
念井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那万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那珍村: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七)成立免疫副反应处置工作组 。为做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鉴定、处置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免疫副反应情况和及时申报补偿工作,成立镇动物免疫副反应处置工作组,由县动物疫病诊断专家组成员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组成。
(八)严遵规程,确保质量 。
1、严格按照“六不用”的原则使用疫苗。即:过期疫苗不用,无批准文号疫苗不用,无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疫苗不用,包装破损疫苗不用,变质疫苗不用,非本业务部门提供的疫苗不用。
2、疫苗必须按规定保存、运输,不得长期常温保存,不得暴露于阳光下运输。
3、严格按照免疫技术要求进行免疫注射,疫苗使用时要充分摇匀后使用,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注射剂量。
4、口蹄疫疫苗要深部肌肉注射,严禁皮内或皮下注射,以免造成免疫副反应。
5、免疫档案要记明注射疫苗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免疫有效期、免疫人员等。
6、所有被免疫的动物,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建立免疫档案。猪、牛、羊的免疫要挂有二维码耳标,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和免疫注射登记册。
7、防疫人员在免疫过程中要随身备有一把专用注射器和一定的应急药物,如:地塞咪松、肾上腺素等,一旦发生免疫副反应要尽快采取抢救措施,尽量避免免疫副反应引起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对确因免疫副反应造成牲畜死亡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片区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协助上级诊断小组到点核实,由县级以上诊断专家进行现场堪验笔录,对死亡动物拍照、办理有关手续,逐层上报。
(九)严肃工作纪律。在强制免疫突击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镇干部要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若在督查中发现有不在工作岗位的,不完成各项免疫注射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强对重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领导,确保免疫突击活动的圆满完成,决定成立2023年平孟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突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福高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荣奖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小妹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潘世伟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莲红 镇财政所所长
冯朝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梁明全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莫英达 县驻平孟镇协检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由黄小妹同志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冯朝军、梁明全、莫英达同志负责组织开展。办公室成员为各村村防疫员。
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妥善解决动物防疫突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六到”(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突击活动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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