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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699 主题分类:水利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标  题: 平发〔2024〕2号 关于印发《平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平发〔2024〕2号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效力状态:有效

平发〔2024〕2号 关于印发《平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12 08:00     来源:平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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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孟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平孟镇委员会     平孟镇人民政府

                         2024112

         平孟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文件精神,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全镇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主要任务

1、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进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力量,注意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动土地、镇村、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道环境规划相结合。

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查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

3、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对侵占河道、岸线堤防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严禁河道偷盗采砂

4、加快重要河流沿岸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严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行无公害养殖。

5、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推动水生态修复,增加人民群众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良好的水文化氛围。

6、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擅自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设置

1、我镇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当,副总河长由镇分管领导担当。

2、河长制单位由镇水利站、宣传办、农技站、林业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等为河长制镇级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3、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担当,河长办专员由水利站负责人担当,水利站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流(段)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的防治,水生态保护巡查,平安防护等工作。每月对负责的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并准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村级河长做好责任河流(段)巡查管护工作。

村级河长在镇河长的领导下,负责责任河流(段)巡查管护工作,组织垃圾的清理处理处置,保洁和群众教育等工作,每周对责任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对发现占用河道乱建乱修、乱堆乱占、乱种乱植等违法行为准时制止,并上报镇级河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平安,政策法规,节水护水等涉水宣扬工作。

2、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水利站:负责涉河陆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染防治监督,河道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的禁采工作。对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面养殖污染治理、水生物保护、河道水工程建设、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县级执法单位依法查处水事。

宣传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学校生保护水环境主题宣扬活动、夏季河道公共平安教育。

农技站:负责协调沿河种植业的水利灌溉、土地保持工作。

林业站:负责协调开展沿河地段林地保护工作。

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以及河道外取土挖砂的监管。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协助镇河长做好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巡河等工作。

三、组织保障

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点评督导。

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制度,各级河长要认真开展巡河巡查工作,各单位、各村要广泛宣扬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怀、支持、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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