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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各乡镇文件 > 那坡县平孟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729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平发〔2024〕8号 中共平孟镇委员会 平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平孟镇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平发〔2024〕8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效力状态:有效

平发〔2024〕8号 中共平孟镇委员会 平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平孟镇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8 08:00     来源:平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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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平孟镇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 中共平孟镇员会平孟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平孟镇委员会    平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

平孟镇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推进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落实落地,切实有力有效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工作,确保 2024 年粮油生产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力有效抓好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工作的通知》(厅发〔2024〕12号)《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4〕18 号)《中共那坡县委办公室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那办通〔2024〕7 号)精神,结合平孟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镇粮食播种面积任务2.286万亩,粮食单产任务 275.591公斤/亩,粮食总产量0.63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0.043万亩,大豆播种面积0.23万亩(含0.02 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中的0.01万亩大豆面积),油料作物播种面积0.07万亩(花生播种面积0.03 万亩、收籽油菜播种0.06万亩)。(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提升粮油产能。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开展土壤培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施 用有机肥料、种植绿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油单产。持续推进粮油高产创建,大面积提升粮油单产,创建吨粮田。完成水稻 0.03万亩、玉米0.061万亩高产示范创建,高产示范片单产比面上增加 50 公斤以上。(详见附件2)

)推进粮油台账管理,夯实统计质量。持续加强粮油生产亮点典型图文表材料收集,规范村级上报统计口径,对粮油生产逐级开展登记造册,建立粮油生产台账,压实各粮油生产任务村责任,分别于4月7日、7月21日、922前填 写《村级粮油播种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台账,逐级报乡、县、市备案。

三、主要工作措施

全面压实粮食生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各“村两委”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重要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切实抓好耕地保护、种业振兴、粮食稳产保供、扩种大豆等各项工作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筑牢全粮食安全基础。〔责任:术推广站水利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

切实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各村要及时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屯、户,落实到地块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增不减。要逐级登记造册,建立粮食生产台账,各粮食生产任务村分别于4月7日、7月21日、922日前填写《村级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形成粮食生产台账,并报农业技术推广站备案,联系人:黄永秋联系电话:17307762525。〔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千方百计增加粮食面积和产量。鼓励各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积极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要求,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完善、责任考核等举措着重提高单产,提升粮食产能。继续以超常规的力度和措施抓好粮食生产,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动旱改水田块水肥运作,培肥地力,力争种植两季粮食;加大政策引导,持续恢复双季稻、双季玉米生产,鼓励开展早稻、中稻蓄留再生稻;稳定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开发间套种、轮作等产粮模式,不断扩面增产。要统筹推进粮食油料协调发展,持续扩种大豆,传统油料种植地区要扩大花生、收籽油菜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逐步提高大豆产能和自给率。〔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各

努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工作。2024年,全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着力推进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强中低产田改良,推进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建立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集成先进种粮技术,开展粮食高产攻关,完成水稻0.03万亩、玉米0.061万亩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高产示范片田块单产要高于本上年水稻玉米平均单产50公斤以上。加大化肥、农药等农资稳价保供力度,做好农资供应储备,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保障优质高效农资供应。抓好农业科学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做好低温冷害、高温干旱、风雹、洪涝等极端天气应对准备。切实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和减灾补损指导服务,确保不出现粮食作物大面积连片成灾现象。〔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应急办、各村

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村级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各地巡田常态化,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行为。深入实施耕地“非农化”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治理、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对弃耕抛荒耕地超过1年(含1年)的,暂停向承包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落细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 食生产。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有 序开展试点。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且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各村〕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强化粮食安全支撑。引进推广高产优质、高抗广适、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桂系”新品种,进一步提高良种对粮食产量的贡献率。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智能化观测场作用,实施植物疫情阻截、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创新示范项目,大力示范和推广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引进推广一批适用于山区小型机械和高效智能农机推广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绿色烘干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推进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强化农机、农艺、品种集成配套,重点抓好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及机械化移栽技术模式推广应用,补齐粮食烘干等机械化作业短板,高质量提升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粮食生产各环节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健全粮食生产经营体系。不断推进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为粮食生产及经营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培育专业化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水平。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及内容,建立粮食生产全覆盖、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激发粮食生产新动能。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30人以上。鼓励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全市涉农院校教育培训体系作用,围绕粮食产业分层分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充实壮大粮食生产主力军。〔责任单位: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财政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强化“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全面提高粮食供给质量、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水平。着力打造桂字号粮食品牌,充分发挥粮食区域性公用品牌引领作用推进有条件的结合资源禀赋和加工基础,培育有历史沉淀、文化传承、市场认可的粮食公用品牌。推动一二三产融合,推广“稻渔”“稻鸭”“稻螺”等综合种养模式,发展文化科普工农业旅游、生产加工体验、产品个性化定制等多类型业态,拓展种粮增收空间。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精细化加工,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财政所、各村

狠抓全链条节粮减损。牢固树立“减损即增产”理念,统筹抓好粮食生产、仓储、运输、加工等各环节减损工作加强生产源头管控,提高种子质量,合理配置种子,实行适时播种、精量播种,推广应用培育壮苗和健身栽培技术。加大机收培训力度,提升机收作业标准化水平,降低机收损耗。优化机械化烘干布局,改善产后烘干条件。推进粮食储存环节减损,推动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农户科学储粮。提高运输环节减损水平,完善运输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粮食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引导粮油加工企业适度加工,减少加工环节损失,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开展爱粮节粮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主题活动,倡导爱粮节粮理性消费新风尚,推进“光盘行动”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俭、爱粮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各村

强化政策支持。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等强农惠农扶粮政策,切实发挥粮食生产资金和项目效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强化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粮食生产工作的支持作用,确保资金只增不减。加大对粮食生产的金融扶持力度,切实提高稻谷等粮食作物生产保障水平,扩大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积极为粮食生产主体提供低利率、可持续的贷款等金融服务和支持。

为确保我镇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我镇在2024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种粮补贴基础上将增加以下激励措施:

1.全全面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拟给予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户,给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200元/亩(具体补贴方案另行文)。

5.继续免费发放收籽油菜种子给种植户,鼓励种植户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收籽油菜,增加农民收入。

各部门、各村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涉粮资金,保证种粮补贴和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或生产主体手中,着力推进2023年以前的种粮补贴强农惠农等资金于4月底前发放完毕,2024年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

(十一)强化考核激励与宣传。把粮食安全落实情况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村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把粮食生产完成情况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各,向那坡县人民政府推荐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任务完成进度慢、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各村进行通报、约谈、问责,严查数据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各村要依农时抓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落实粮食安全做法和成效,营造全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财政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附件:1.2024年平孟镇粮油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平孟镇主要粮食作物高产攻关示范创建任务表

3.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安排表

4. 村级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


附件1

平孟镇2024年粮油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公斤/亩、万吨

乡(镇)

粮食面积任务数

单产

任务数

粮食产量任务数

重点完成单项任务

油料作物面积

任务数

花生面

收籽油菜面积

早稻面积

大豆面积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

平孟镇

2.286

275.591

0.630

0.043

0.23

0.02

0.07

0.03

0.04

平孟村

0.213

272.338

0.053


0.05


0.02

0.01


孟达村

0.218

252.081

0.053


0.05





念井村

0.253

244.400

0.073




0.02

0.01


果梨村

0.229

268.237

0.063


0.05

0.01




那珍村

0.231

243.430

0.073






0.005

北斗村

0.252

272.044

0.073

0.02

0.03


0.02


0.015

旧村村

0.175

276.592

0.043




0.01



弄汤村

0.175

252.572

0.063


0.05

0.01


0.01


那万村

0.251

281.470

0.073

0.02





0.015

农信村

0.236

263.461

0.063

0.003





0.005


附件2

2024年平孟镇主要粮食作物高产攻关示范创建任务表

乡(镇)

示范面积(万亩)

50亩以上高产核心示范片

水稻

玉米

数量(个)

平孟村


0.005


孟达村




念井村


0.01


果梨村


0.041


那珍村

0.005



北斗村

0.005



旧村村




弄汤村


0.005


那万村

0.005



农信村

0.005



合计

0.020

0.061



附件3

2023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安排表

序号

项目

计划补贴

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万元)

序号

备注

1

大豆玉米带状

复合种植

200

200/

4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7)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60万元;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财农〔202216)63万元粮食激励资金结余资金。




附件4

村级粮油播种面积统计表

                                   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粮食作物面积(亩)

油料作物面积(亩)

1.水稻

2.玉米

3.大豆

4.红薯

其他粮食

6.

7.

其他油料

5.小计

备注

8.小计

备注









































































































































合计














备注:1.种植主体指在村民小组行政辖区内从事粮油生产的公司或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或农户等。2.各行政村每年分 3 次完成种植主体粮油播种面积统计,第一次于当年5月5日前完成(春播统计,当年1月1日-5月5日,其中早稻务必统计完成);第二次于 8 10日前完成(夏播完成统计,当年5月6日-8月31日,其中晚稻务必统计完成);第三次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秋冬播统计,当年9月1日-1231日),三次统计粮食作物面积为粮食种植面积累计数。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填报后,需根据带状模式情况,将大豆、玉米种植面积分别统计到“2.玉米”和“3.大豆”内,如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为“2+3” 模式,1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中,“2.玉米有 0.4 亩、3.大豆面积有 0.6 亩” 。4.其他粮食、油料需备注作物种类,其他粮食包含:小麦、荞麦、粟(谷子)、高粱、马铃薯、豆类(绿豆、红豆、蚕豆等);其他油料包含:芝麻、葵花籽。5.粮食作物面积=1.水稻+2.玉米+3.大豆+4.红薯+5.其他粮食小计;油料作物 面积=6.花生+7. 收籽油菜+8.其他油料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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