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1741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2日 |
标 题: 平政发〔2024〕 5号 平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孟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4〕 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平孟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
为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畜禽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及时诊断疫病,防止疫病扩散。规模场应该配备必要的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时准确诊断动物疫病,或者将病料及时送至有关单位诊断。及时诊断疫病,及时销毁病死畜禽及被其污染的相关物品,对被污染的环境及时全面消毒,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扩散。
(二)及时上报疫情,取得政府支持。如果诊断结果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必须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原则,及时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当地有关部门会迅速派遣兽医专家前往猪场诊断疫情,给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三)火速扑灭,严格监管。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当地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调动各相关部门人员,动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储备物资,迅速扑杀染疫畜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因此,规模场及当地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平时要备足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要派人对处理病畜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监控。对活畜禽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不放血方法进行扑杀。严格监管,防止畜主将待处理病畜及其产品进行转移或部分转移,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
一旦做出扑杀销毁处理决定,参加扑杀的人员需迅速行动,明确分工。负责疫情调查、扑杀补偿方面的人员,登记记录要全面详细,以防统计不清,给事后经济补偿工作留下隐患。
(四)科学运输,注重防护。将待处理病畜及其产品从疫点运往处理地,应选择不漏水的运输工具,并用篷布进行遮盖密封。装运时,要严格注意个人防护,以防造成动物疫病人畜互传,防止疫情扩散。
(五)科学选址,措施严密。处理地点要科学选址,既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又便于畜禽尸体的运输、处置。处理措施一定谨慎,对处理场的深度、宽度要有保障,其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待埋动物尸体数量而定。焚烧时,为保证燃烧充分和人身安全,建议选择柴油,同时辅之以秸秆、木料助燃,以便彻底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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