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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平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 标 题:平政发〔2024〕 14号 平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4〕 1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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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平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平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整治我镇“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问题,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多发频发态势,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方案安排,聚焦“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不托底场所的火灾隐患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半年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镇“九小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人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 和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全力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和“小火亡人”多发频发态势,确保全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我镇消防工作,提高应对火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积极引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平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黄福高 平孟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向 海 平孟镇党委副书记、平孟边境派出所所长
张 彬 平孟镇党委副书记、念井边境派出所所长
邓 强 平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凌伟华 平孟镇消防站站长
成 员:王福兴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许 翔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蒙恩怀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干部
朱家乔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干部
黄克开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干部
朱柳瑞 平孟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福换 平孟镇消防站消防员
陆斌文 平孟镇消防站消防员
黄永敢 平孟镇消防站消防员
农合强 平孟镇消防站消防员
以及平孟边境派出所和念井边境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王福兴担任主任,蒙恩怀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几方力量联合有序开展我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范围
“九小场所”是指下列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 张以下的小旅馆;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 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医疗(养老)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 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四、任务措施
聚焦“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经营场所,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占道经营、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防盗网等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配合县指导组统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经营性自建房和电动自行车整治等“三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办、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以上经营场所,对排查发现的“九小场 所”逐一登记备案,上报县消防办公室协助将基本情况和隐患信息录入“广西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系统,督促经营场所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严重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分期分批推进整改。同时,要结合集中整治,对去年自治区和市级组织的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行动进行“回炉”“补课”, 重点核查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问题,防止“回头看”排查整治走过场,不彻底。
(二)落实部门监管。各相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要结合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专项督导等工作开展,督促乡(镇)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完善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强化源头监管;民政、综治、国土等科室主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对存在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栏杆、石墩,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突出违法行为,应及时组织公安、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从严处置或依法拆除。
(三)强化联合监管。平孟镇要组织联合派出所、消防站等部门,结合梧州苍梧“4·8”较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县以下商(市)场专项抽查检查,重点抽查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小商场、小超市、小市场切实整治一批门窗违规设置防盗网和铁栅栏、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自建房底层商铺与楼上住宅未设置防火分隔等突出问题。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开展,紧盯本辖区“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最突出的致灾隐患,适时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硬起手腕依法查处、强力整治。
(四)推广技防措施。要在本辖区、本行业系统“九小场所” 逐步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如确需安装防盗栅栏的,必须设置符合规定的逃生窗口;“九小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要推动通过实体墙隔断、防火门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应由管理单位或属地政府建设微型消防站,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五)夯实基层力量。要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监管,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消防工作站建设,全面开展消防委托执法、推动监督执法权限下移,强化基层隐患检查,落实常态化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联合辖区微型消防站,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定期组织“九小场所”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提升逃生自救能力,形成有效区域联防联控。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针对性的科学调度,深入重点区域开展熟悉演练,定期组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就近调集,快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有效遏制火势蔓延、灾情扩大。
(六)广泛宣传教育。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公益宣传,梳理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制作火灾警示宣传片、短视频、宣传海报等广泛开展案例警示宣传;在主要街区、社区、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利用户外视频、农村“大喇叭”等常态化播放消防常识、提示火灾风险,尤其是在季节转换、重大节庆等节点,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加大播放频次;为辖区经营责任人开展消防专题培训,帮助广大经营业主提升“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 责任自负”自我管理能力。对于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通过召开警示会、观看警示片、集中约谈等形式开展专题警示宣传教育。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平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作出专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0日至10月20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难易程度合理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对于难于立行立改的隐患问题,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综治网格中心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消除“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经营性场所突出隐患问题。
(三)验收评估阶段(10月21日至10月底)。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备检工作。做好月总结、月排查,做到工作留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九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密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整治行动稳定火灾形势,又要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辖区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视和支持,将其纳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行动一并部署、推进,相关行业部门领导要带队检查,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细化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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