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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标  题:那政办发〔2023〕48号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那坡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那政办发〔2023〕48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那政办发〔2023〕48号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那坡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方案的通知

2023-06-26 11:42     来源: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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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政办发〔202348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那坡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那坡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那坡县严格管控类耕地

用途管控工作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按时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明确的“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粮食和储备局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和2023年1月9日召开的全区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管控措施,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打好打赢“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效把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实现耕地有效管控与安全利用。

二、目标任务

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协同对县域内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前、中、后”风险管控的闭环管理,抓好前端切断土壤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中端耕地用途管控,后端产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监管等系列工作。2023年全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基本落实,并建立完善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台账;如有乡(镇)被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到,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方案,2023年务必按要求整改完成。2023年我县需与全区同步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准确确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重点区域;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县“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要求,营造保障粮食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工作

(一)抓好源头管理和土壤修复治理

1.抓好源头管理。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在重点地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多方协作的重金属污染源头隐患排查机制,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防控耕地土壤源头污染。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项目进行监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严禁在土壤环境质量为严格管控类的区域实施旱改水、荒地农业利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治理项目,但经治理修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更新为安全利用类的,可实施相关耕地治理项目。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配合,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列入矿区复垦及未确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荒地农业利用项目立项的必要内容;如评估矿区土地恢复时会恢复为严格管控类,则不得复垦为耕地,杜绝人为造成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增加。〔由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做好修复治理。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治理,降低土壤目标物的含量,从根本上实现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的目的,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牵头开展工矿企业污染农用地的土壤治理修复。已作出严格管控类旱地可恢复治理,使其符合种植甘蔗等非直接食用旱生作物条件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承诺(简称已作出严格管控类旱地可恢复治理承诺,下同)的有关乡(镇),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种植食用农产品相关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和标准化生产体系,有效推进严格管控类旱地恢复治理工作。对恢复治理的耕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由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用途管控,实施动态调整

1.严格管控类耕地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成果等资料,根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工作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种植结构调整涉及将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县自然资源局应牵头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种植结构调整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作物、突出治用结合,并把握好以下要求:一是历史检测数据有水稻或玉米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优先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二是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时应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顺序,不得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类属性,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三是坚决制止在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过程中新增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桉树、果树等行为,落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平衡机制。四是针对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稻种植区域,因产品质量不达标不再适宜种植水稻的,要结合本地耕地种植习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优先顺序,因地制宜改种糖料蔗、棉麻、油料等农作物,特别是推广种植饲用甜高粱等饲用农作物,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有关要求,有序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地。〔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已作出严格管控类旱地可恢复治理承诺的地块,要及时制定对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恢复治理及种植方案,方案需包括恢复治理资金来源、效果评估等内容。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耕地种植用途指导工作,确保该部分区域种植作物与承诺内容相符,且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具体完成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动态调整。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对已完成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区域,积极开展相关的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掌握了解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变化情况。对质量类别调整后种植可食用作物出现产品重金属超标现象的耕地,要及时记录并对相关农产品进行处置,防止质量不合格农产品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动态调整。一是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调查和种植现状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组织各乡(镇)根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确定调查单元,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情况调查和种植现状核实,特别是严格管控类耕地中还在种植水稻的区域的调查,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和地块台账,明确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和重点任务。二是做好土壤和农产品监测数据汇总和加密监测。业务相关部门要归整近年来开展的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采样检测工作掌握的可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及相关监测数据,同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较大的区域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数据中土壤样品检测数据较少的区域,进行土壤加密采样调查与监测,提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技术规范,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落实,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风险监管,把控产品质量

1.建立健全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储备部门)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收购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二是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加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控。县农业农村局对暂时未能进行种植结构调整还继续种植水稻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要及时采取相关农艺调控措施并做好风险管控。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粮食质量安全(重金属)快速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区域内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发现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及时妥善处置。〔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牵头组织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完善工作台账,开展总结评估。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及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和完善年度工作台账,包括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记录、工作地块台账、可食用农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流通去向调查、相关项目实施材料和工作照片等,连同工作总结和工作效果评估报告于每年6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等有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已列入自治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在市、县两级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食品安全、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统筹生态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各种支农扶农项目资金,在遵循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大前提下将粮改饲、油料作物、糖料蔗及其他非直接食用农产品种植项目优先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布局、安排及实施,有序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具体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我县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特别是出现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增加,在未经治理修复的严格管控类的区域实施旱改水、荒地农业利用耕地治理项目,已作出严格管控类旱地可恢复治理承诺但未按承诺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未建立健全区域内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等问题,各牵头部门要视情况联合或按职责分工下发提醒函、预警函、督办函并进行约谈,通过建立约谈预警机制,精确研判,及时预警,切实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教育,营造积极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农用地分类管控的方针政策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要结合“三下乡”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情况调查,认真研判,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公众自觉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共同营造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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