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标 题:那政办发〔2023〕59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那政办发〔2023〕5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那坡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那政办发〔2023〕59号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那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那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畅通覆盖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持续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机制,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动对外开放。〔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招商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百色市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要求,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依托百色市“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加强全县各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站运行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优化服务方式,升级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限,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质量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部署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将那坡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上报,纳入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健全本县行政许可清单体系,根据国家部委、自治区、百色市发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地,开展“一业一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等,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按照自治区、百色市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审管联动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编委办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全过程在线监管,推行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根据自治区、百色市统一部署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和电子营业执照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业务中的应用。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条件,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根据百色市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保证金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退工作,督促相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定期清理全县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严格执行《纳税人跨区域迁移工作指引(试行)》工作要求,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及税费等事项的操作,方便快捷为纳税人办理异地迁移手续。研究制定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税务配套政策。加强企业注销数据的共享,将企业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数据及时共享给各部门使用。研究制定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具体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牵头,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继续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收费基金项目。完成年度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严格落实上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根据《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落实自治区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建立行业收费项目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规范电信企业业务营销行为,坚决制止强制捆绑销售。督促转供电主体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持续落实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加强对转供电价格监督检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为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简化手续,实现直接供电。对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等相关收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国家
降费政策,加强信息披露,简化退费流程,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主动减免服务费用,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收费行为,形成收费监管长效工作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持续做好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工作,推动辖区银行、支付机构落实落细支付服务各项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把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及现场检查,严厉查处打击辖内银行机构涉企乱收费行为,推动辖内银行进一步加强服务价格管理和服务收费行为管控。〔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持续帮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贯彻落实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管理的政策,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严禁强制会员企业到特定机构接受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达标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持续开展平孟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的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口岸运输环节物流作业程序参考,推动使用标准化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积极配合组织申报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及精品线路。〔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平孟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通过流程优化、部门联动、统一出件等措施,优化提升“一窗综办”能力。配合自治区优化桂通办系统功能,提升线上“一网通办”水平。优化完善全县电子证照库,规范电子证照管理,完成全市超过4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关联,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免证办”“零材料”。〔县政务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关政策,继续完善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结合“土地利用监管平台”,优化全县土地资源配置,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建立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良性循环体系。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建立健全稳投资政策工具项目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推动项目实施,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工作。持续推行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共服务一窗受理,持续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与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共享畅通。〔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强化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路舱单及查验无纸化协同系统培训,加强推广应用口岸智能物流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货物跟踪与物流状态实时查询服务。〔县商务局牵头,平孟海关、平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使用广西统一公共收付系统,做好公共收付系统和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有效衔接,确保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正常开展。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推行出口退税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中的“四类”企业外,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继续对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大幅压缩企业准备资料、办理退税时间和成本;积极推广退税业务流程可视化功能,让退税审批办理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留抵退税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全国第三批试点单位试点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应用范围。〔县税务局、财政局牵头,县商务局、档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持续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严禁随意扩大中介服务实施范围。强化对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配合自治区、百色市健全完善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单位入驻,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效能。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重点领域收费专项整治,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根据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推进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集中发布惠企惠民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便利。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共享,持续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发布工作,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对惠企惠民事项实现一站申报、网上办理、快速办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更多办理事项进驻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一窗办结。〔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双随机协同监管新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分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平孟海关、平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服务中心、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止行政垄断“破壁”专项行动。开展破除行政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各行政机关配合〕
(二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重点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专项行动,对监管中发现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线索及时上报。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监管,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地理标志行为。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开展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协同自治区建设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体系,配合自治区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参与自治区培育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人才队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用好自治区建设的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照意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发挥好政策出台前合法性审核的作用,确保县人民政府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2023年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重大政策评估评价试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服务中心、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涉企政策文件制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畅通拖欠问题投诉渠道。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鼓励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县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促进局、税务局、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提升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营商环境专席”能力,及时督促部门办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县督查绩效办、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中心、县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强化经验总结,各配合单位于2023年11月8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县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邮箱(npxkfkf@126.com)。县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将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各部门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改革实效。
附件:那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本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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