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6日 |
标 题:那政办发〔2023〕49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那政办发〔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决策部署,规范明确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机制和要求,特制定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二条 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为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公共信用建设,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主要负责征信建设。
第三条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行长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分管负责人作为召集人助手,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单位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遇机构调整,工作职责由新成立机构继续承担。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县信用办),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信用工作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信用建设)工作,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水平。
(二)研究制定我县信用建设短、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制度文件。
(三)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协调推进全县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和综合应用。
(四)指导各部门推进开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创新创优。
(五)研究解决推进信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六)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协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联席会议工作任务
(一)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三)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四)推进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五)严格执行失信惩戒;
(六)探索开展守信激励及“信易+”便民惠企场景应用;
(七)推动“信易贷”工作;
(八)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
(九)开展失信问题突出领域专项治理;
(十)广泛开展信用诚信宣传教育;
(十一)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第九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督查检查、预警通报机制,定期对重大事项、工作进展、督查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请假等制度。
第十一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十二条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员有调整、变更的应及时和县信用办沟通联系,进行更新。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信用相关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那坡县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附件1
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名单
那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和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科技局)、县财政局(金融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服务中心、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国防动员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那坡管理部、县税务局、平孟海关、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那坡县分公司、新电力集团那坡供电局、那坡县壮源水务有限公司、那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1.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 |
(1)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及自治区、百色市补充目录,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百色)归集登记注册、司法裁判及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职称和职业资格、经营异常名录、合同履约、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用评价结果、诚实守信相关荣誉、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归集的信息。 |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科技局)、林业局、民政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防动员办、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急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那坡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那坡分公司、新电力集团那坡供电局、那坡县壮源水务有限公司、那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2)协助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百色)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
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2.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
(3)加强政务、税收、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居民服务、文化和旅游、网络安全、粮食经营、能源、房地产、广告、体育、自然资源、价格、统计、质量管理、款项支付、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 |
县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税务局、财政局、金融办、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教育局(科技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 |
(4)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导游等重点人群实施信用监管。 |
县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 | |
(5)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重点机构实施信用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 |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3.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
(6)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单位结合上级部门规定,结合实际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抓紧推行、尽快落实。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
(7)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批准后,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 |
(8)行业自律信用承诺,行业主管部门为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开展行业规范、自律公约、自律倡议书、自律承诺等行业自律活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9)推广信用修复及信用修复承诺,鼓励失信主体通过积极履行义务,消除失信的不良影响,主动作出承诺,开展信用修复。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10)推广主动型及其他类型的信用承诺,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专项行动等工作过程中鼓励市场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4.推进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
(11)继续推进纳税、生态环境、物业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探索开展县级综合信用评价。 |
县税务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 |
(12)综合运用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推送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在开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采取差异化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对评价结果优良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二是强化对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在评优评先、荣誉表彰、典型示范等活动和享受优惠政策、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推荐、融资授信等工作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考量依据,为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提供优先机会。三是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在日常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从严执行各项行政、执法权力,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和信用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四是探索综合信用评级与行业信用评价有机结合。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13)探索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5.严格执行失信惩戒 |
(14)根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及自治区、百色市补充清单,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限制任职、限制相关消费行为、不准出境、限制升学复学、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先评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公示失信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动相关信息供政府部门或市场主体参考等失信惩戒措施。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15)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乳品企业黑名单、运输物流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残疾儿童康复领域黑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救助和保障性住房使用领域信用黑名单、网络信用黑名单、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信息消费领域企业黑名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黑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价格失信者黑名单、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医疗保障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医药行业失信企业黑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学术期刊黑名单、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矿业产权人黑名单、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境外投资黑名单及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公示、惩戒等工作。 |
县委网信办、人民法院、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政服务中心、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医保局、民政局、教育局、应急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6.探索开展守信激励及“信易+”便民惠企场景应用 |
(16)开展A级纳税人、生态环境领域守信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等守信主体认定、公示、激励工作。 |
县税务局、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 |
(17)开展诚信典型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积极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社区、诚信居民等创建、评选工作,研究制定诚信激励资金、税收等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政策支持。 |
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 |
(18)在金融、文化、旅游、供水、停车收费等公共服务领域, 结合我县实际启动“信易+”系列项目,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不断扩大“信易+”应用场景。 |
县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 | |
7.推动“信易贷”工作 |
(19)组织指导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百色“信易贷”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入驻全覆盖,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积极做好企业融资工作,力争全县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同比增长,达到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要求。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 |
(20)指导中小微企业注册百色“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21)指导中小微企业填报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调查问卷。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8.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 |
(22)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将各类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电力、煤炭中长期合同等合同履约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形成跟踪、预警、处置、应用的履约信用管理机制。 |
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 |
9.开展失信问题突出领域专项治理 |
(23)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失信问题、乡村振兴失信问题、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征信修复”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其他国家、自治区、百色市要求开展的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 |
县委网信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人民法院、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 |
10.广泛开展信用诚信宣传教育 |
(24)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等活动,推进诚信教育进校园、机关、企业、社区、乡镇。 |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25)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日、税收宣传月等节日节点宣传信用知识,并在“信用百色”网站发布新闻动态。 |
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税务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 |
(26)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采取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座谈会和以会议形式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涉及信用工作的人员学习掌握信用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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