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07日 |
标 题:那政办发〔2023〕54号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华伟服装厂资产合作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那政办发〔2023〕5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7日 |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那坡县华伟服装厂资产合作处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那坡县华伟服装厂资产合作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那坡县华伟服装厂资产合作处置
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那坡县华伟服装厂闲置问题,盘活现有资产,全面完成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内容
以2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和那坡县华伟服装有限公司共同拥有的位于城厢镇永乐工业园区华伟服装厂厂房及相关设备资产,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第三方企业租赁现有厂房及相关设备资产,以按比例收取租金的方式解决闲置和华伟拖欠租金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6月初,由县集体经济办代表2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协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与那坡县华伟服装有限公司具体洽谈资产合作事宜,并草拟出工作方案和合作协议书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工作推进阶段。6月底前,由县集体经济办负责组织2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与那坡县华伟服装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合作协议书。由县招商局、县工信局负责招商引资,引进第三方企业租赁现有厂房入驻。
(三)后期工作阶段。由县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2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和那坡县华伟服装有限公司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督促第三方企业履行协议相关条款,按时足额支付厂区租金。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领导小组,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组 长:丁善毅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刘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倪海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宝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蒙 华 县审计局局长
罗振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旋律 县深百协作办主任
黎明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艳 县招商局局长
黄文胜 县司法局局长
农振冲 城厢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集体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关宝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在村集体经济办原有人员的基础上从相关成员单位抽借调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合理推进。
(二)加强督导指导。要倒排时间表,抓住关键点,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不定期对各部门、相关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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