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具有我区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